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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这是花姑娘不是东西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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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所以,未来的目标也就定下了。

远离火潮,前往土艮佛国,当个比丘了此残生。

......

火潮文风昌盛,文人雅士最喜诗词,才子佳人沉迷歌赋。

可以说现在的火潮,处于一个文化复兴时代。

炎灵祝自然也是喜欢诗词歌赋的。

徒弟所说的诗词,已经成为她最喜爱的诗词了。她从来没听过如此唯美的诗词,不比任何一首现在流行的诗词差,趁至已经不是当前流行的诗词可以比拟的。

这首诗,完全可以吊打原界的任何一首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花盛放漫山遍野,色彩鲜艳红红火火。如果娶了这个姑娘,和和美美成就家庭......”

她完全沉浸其中不可自拔,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了喜欢的玩具,爱不释手。

赶了几天的路。

江狐发现这里不仅仅有广袤的荒漠,许许多多的的火山,还有诸多古城。

残垣断壁,风吹雨打,早已残破不堪。

渐渐走到了人烟之地,偶尔还会遇到小村小镇。

火潮十分炎热,这本就是修行火属性原力的国度,和火潮的地势有着极大的干系,空气之中弥漫的都是火之原力,日头也比其他地方毒辣。

火潮的水土人情与水门略有不同,吃的偏辣,重口味,爱吃酸,民众十分尚武崇文,性格比较刚烈淳朴。

这里的地域很热,四季如夏,只有冬天的夜晚较冷,因为炎热的缘故,这里的人们穿的很少,普通民众大多是露胳膊露腿的。

所以,看到来往的女子露胳膊露大腿,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记忆之中的水门,吃的比较清淡,民众崇文好武,比较知书达理,女子的穿着十分保守......

现在已经远离了大荒。

面前的是茫茫一片草原,偶尔有树木山林,野牛羊群。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大抵便是如此了。

马车穿梭在曲径小路之间,偶尔遇到挑担的大叔大婶,背着包裹的匆匆行人,少年江狐都会好奇的打量一二。

特别是——穿着暴露的女子。

这里的人身上穿的衣服很朴素,简直不能算是衣服,而是一块破布。男性大多都是光着膀子的,丝毫没有影视剧中普通百姓的模样。

炎灵祝隔着门帘,都能感觉到徒弟正用火辣的目光,在直勾勾看着田地里干活的女子。

简直臭不要脸,无耻至极。

“小狐狸,别看了,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喂狗!”

江狐缩了缩脖子继续老实赶路,遇上这个师父,简直就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各种威逼打压加恐吓。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对徒弟都那么凶,以后看谁敢娶你,谁要是娶了你,一定会痛不欲生,生不如死。”他小声鼓囊着。

“嗯?你在说什么?”

“我在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说着给马的屁股来上一鞭子,“驾!奥利给!”

对于徒弟时不时爆出来的虎狼之词,炎灵祝已经见怪不怪了。

也许是他老家的方言。

还有这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也着实惊艳了炎灵祝。

心中暗暗惊疑:自己捡来的这个脑残徒弟,文采也是不错的。

估计是被他大郎熏陶久了,耳濡目染成就了他的才华。

只可惜,在原师的世界,诗词无用。

只能聊以慰藉罢了。

不久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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