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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往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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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亨利发誓,这是他这辈子镀的最仔细的银,也是镀的最大的物件。

他小心翼翼地将足有他手臂长的斧子泡在溶液里,通上电,用橡胶棍子来回摆弄着什么,他是老手艺了,自有一套与众不同的妙招。

老亨利偷瞄了一眼站在旁边盯着溶液发呆的少年,颇有些小心翼翼地说道:

“肖恩先生,斧子镀银的厚度大概在1.6毫米左右,这是不破坏自身锋利的最大限度了,再厚的话斧锋变软,恐怕对您不利……”

老亨利心痒痒的,想问些什么,那个保险箱是他三年前买的,最了解它的硬度,少于两公斤的TNT炸药都奈何不得的坚固外壳,竟然被少年硬生生地撕开,而且看样子还很轻松,如同撕开牛奶包装一样。

这名叫肖恩的年轻人,一定是位超凡!

一名超凡,宁愿欠他这个普通人一个人情,也要将武器镀银,是为了什么?

终于,老亨利终于问出自己的心头疑惑:

“肖恩先生,您是要……猎杀黑暗生物么?”

少年没有立即回话,只是一颗一颗地数着子弹,半晌才对着老亨利笑道:

“嗯,狼人。”

“狼人么?那确实该杀……”

“该杀么……老板,我突然想给你讲一个故事。”

肖恩没等老亨利回话,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我小的时候啊,邻居家有个女孩,很漂亮,跟芭比娃娃一模一样,她的父母也很忙,于是我们两个人就总是在一块儿玩,过家家、捏沙子、遥控车……反正有什么玩什么,那个时候,我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突然有一天,女孩带过来一条狗……是只两个月不到的拉布拉多,很可爱,奶白色,她对我说:让我们三个成为最好的朋友吧,永不分离,我说好……哈哈哈,那个时候小啊,就是这么天真纯粹。”

“我们跟那条小狗相处得很好,我很喜欢那只拉布拉多,真的,每次我有零花钱,都要第一时间全部花掉去给它买好吃的,反正那个时候,我对它比对我自己都好。”

年轻人露出笑意,他笑容温暖而明亮,如同阳光:

“就这样,半年过去,我们三个愈加形影不离,甚至还成立了布鲁克林特别小分队,天天调皮捣蛋。”

“但有一天,那条狗死了,死在我家的前院。”

“小女孩儿哭的撕心裂肺,我也很难受,我们俩一起埋了它的尸体,在那里立了一座木碑……老板,你知道当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么?”

老亨利一愣,不确定地说:

“您……也暗自垂泣?”

“不,我睡得很好,持续半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让那条狗无声无息地死去,没有比这更让我心安的了。”

“您杀了它?”

“是的,用化学药品,在每日喂食时滴在我精心准备的美味上,在到达一定剂量后,会让那种体型的犬科动物无痛苦地暴毙。”

老亨利沉默,半晌后才出声:

“您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啊,那个小女孩有一天对我说:肖恩,咱俩要好好待它,我们做它的父母吧?就像养孩子那样把它养大……”

“我听到这话后,不停地思考一个问题:狗,可以跟人类建立超越友谊的感情么?不可以吧,它们是朋友、是宠物、是助手、是食物、是排解寂寞的工具……但唯独不能算作是亲人。”

“没有人会把亲人带到医院里做阉割,对吧?”

“我无法容忍把狗的陪伴价值曲解、夸大到亲人的那种程度,因此在我听到女孩的说法后只感到深深的恐惧:我们人类征服蓝星数千年,成为食物链尽头不可侵犯的主宰……难不成只是为了跟四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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