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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我读《春秋》的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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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还在平原当县令来着?

平原……青州……

算了,还是别想了。

种平怀抱着“怎么没晚穿几年”的遗憾,默默离开团圆现场,拉着戏志才研究改良麦钐去了。

“志才,伱说我们是费些功夫,锤炼短锯使其弯曲呢?还是直接以布缠锯柄,连接长棍?”

不得不说,戏志才实在有些自来熟,甚至可以说是社交恐怖分子。

在经历了一番我管你叫“先生”,你管我叫“大兄”的尴尬后,种平和戏志才达成一致,直接以字相称。

日渐西沉,窗棂披上层红纱,胭脂色的余晖星星点点洒在床榻之上。

戏志才俯身将烛火拨亮,抬头时忍不住调侃种平:“你这簪尾都经了火灼了,怎么不曾见你换?莫非是哪家小娘赠予的?”

种平幽幽暼了他一眼:“我今年才十三岁。”

戏志才一愣,有些匪夷所思:“不会吧,你就不曾去过女闾?檀女呢?你对她就没有什么……嗯?”

种平跟戏志才大眼瞪小眼:“这关檀女什么事?你别瞎说啊,我是正经人,我读《春秋》的。”

他心想戏志才还是死的早了啊,就着爱喝爱嫖的性格,跟郭嘉简直天生一对。

两个人同时陷入了沉默。

戏志才万万想不到,这年头还有十三岁了,当过官了,还对男女之事一点都不通的士族子弟。

还有,这跟《春秋》有什么关系?我难道就不读《春秋》吗?

种平想不通为什么戏志才能这么联想,聊着正事也能思维发散到“女郎”身上,还对檀女?

檀女不是我大管家吗?我能对她有什么心思?再说这可是曹老板的婢女啊,是我能乱想的?

我怀疑你想害我,但我没有证据。

场面一时有些安静。

最后还种平轻轻咳嗽两声,拉回话题。

“前者虽费时,锤炼过的短锯却能更好弯曲,收割麦子的效率更高;后者却足够省时,只是不耐用,收割时遗落的麦穗较多。”

戏志才摩挲这腰间的酒筒,想起其中酒水已是一滴不剩,不由得有些惆怅。

“当下还是以快为要,便选择后种吧,伯衡今夜绘出图纸,明日便能下令统一推广。”

种平望着无比自然地坐在自己床榻上的戏志才。

“所以说,你还待着这里是?”

戏志才微微一笑:“这不是还有抗击黑山贼的方略没有确定?伯衡,今夜我二人同榻而眠,细细商议,岂不美哉?”

种平:丑拒,莫挨老子,谢谢。

(感谢书友和洛蕨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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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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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五零

小怪跑的快

叮当的小丑

太真八景道君

皓月~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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