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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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簪子是妖尊冒著生命危險斬殺大妖后,用取得妖骨製成的,做工拙樸,甚至稱得上粗糙,可仙尊卻每日佩戴,再不曾用別的簪冠束髮。回溯這段劇情的時候,夏彌旬忍不住眼睛發酸。嗚嗚嗚嗚,多美好的師生情!

和其他血族不一樣,他天生地養,沒爹沒娘,從小到大就沒上過學,更別提艾利斯頓商學院這種貴族名校了。而且,他也真沒必要上學,誰讓他是個平平無奇魔法小天才,誕生之初的實力就已是其他血族永生永世無法企及的高度,誰能教他?誰有本事教他?

太難了,鏖虐公太難了。

本想好好感受一把「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暖心真情,沒成想竟要面對這種展開,夏彌旬真是遺憾至極!

不光遺憾,還超級惱火。

仙尊自盡後,妖尊狂怒暴走,與修仙界諸人大動干戈。那些人剛不過妖尊,但知曉妖尊的妖王元神與原本的人魂始終未能相融,精神長期處於極不穩定的狀態,便破罐破摔,以語言相激,道破仙尊直到死都不願說出的秘密:

從始至終,妖尊就不存在什麼親人。他記憶中的「族人」,全是妖王的舊部親信。妖王隕滅後投身人間,化生為普通人族幼童,被手下找到後囚拘起來,將他困在特殊的法陣里,希望侵蝕消磨他的人魂,喚醒妖王元神,使之重返世間。

而仙尊乃神族托生,與妖尊天生就是絕對的對立面。他本該殺死尚年幼的妖尊永絕後患,卻偏偏心生慈悲,不僅把妖尊從那些瘋魔了的舊部手中救出,還不惜與整個修仙界對抗,力排眾議護他性命,收他為徒。

為讓妖尊能像普通孩子那樣長大,仙尊儘自己所能調整了他的回憶,縱使無法完全抹消刻入骨髓的黑暗記憶,卻仍使他認為相信,自己確實曾有過真正的家與親人。

紅變白,喜變喪,對仙尊而言卻是最安樂不過的解脫。誰記得一切,誰就感到沉重,如今,他終得自由。妖尊抱著此生最恨又最親的那個人,茫然立在滿地屍山血河中央,憤怒或悲慟都已冰消瓦解,留給他的唯有無窮無盡的孤獨。

還有一件事,是妖尊永遠沒機會再知曉的。

仙尊始終陪在他身邊,直至後來,被他翻翻覆覆地折辱磋磨也一味忍耐,從不是為窺伺妖王元神的異動,更不是為趁機殺他。原因究竟為何,說不清,太多,太複雜,但只有一樣是肯定的——

仙尊從不視他為異類,而是這世上,絕無僅有的同類。夏彌旬想。

他活了很久,卻又活得過於簡單透徹,本無法體察這份最隱秘的感情,可不知為何,他就是知道。

知道了,也生氣了。雖然他只經歷過一次離別,卻再不想見到任何離別。不管是妖尊還是仙尊,他們對彼此而言,都是這世上無可替代的存在,若一方消失,那即便能長久活下去,又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自己真是仙尊,那就讓天下太平、世界和平全都滾他媽的蛋!別跟他逼逼什麼這是身為最後一個神族的使命。「神」這個字眼是很討厭,但他還是認定,神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若為不知哪兒冒出來的狗屁使命搭上一輩子,那也太不值當了!

而且,很可憐。

很可憐很可憐。

可憐到他稍微轉一下念頭,就會覺得心口像被揪得緊緊的。

痛。

「啊——困!真的好睏!」夏彌旬打了個第n個天大的哈欠,露出滿口寒光森森的白牙。

「好好吃,不許剩!」他就像《還珠格格》里逼小燕子吃泔水的翰軒棋社惡毒老闆娘,倆眼珠子亮得跟貓頭鷹似的,監視正苦哈哈啃大列巴的一眾賓客。

修仙界諸人做夢都沒想到,狗血戲碼沒上演,落魄英雄的悲慘末路沒看見,連站道德高地評判的機會也沒撈著,還被仙尊以「交份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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