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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还是大宝贝用着爽!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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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间,胖子对这杆枪爱不释手,林毅也给了老胡一杆步枪。

咔咔咔!

老胡轻轻松松的上膛,瞄了瞄,笑道,“小鬼子的99式步枪,比三八大盖可给力多了!”

99式步枪是战争后期,才被小鬼子投入战斗的,也因为99式步枪的批量生产,三八大盖逐渐被淘汰。

它用的是7.7mm子弹,杀伤力比三八大盖的5.6mm子弹要大的多得多。

当年小鬼子还吹牛皮说,这种步枪能够打飞机。

这三杆步枪是林毅在小鬼子军备要塞所得,如今刚好拿来给大家防身。

他自己也拿了一杆。

有些时候,枪可比拳头管用多了。

尤其在沙漠里,别的不说,有这么一杆步枪,安力满还敢逃跑?

“老林,这大宝贝,你从哪儿找来的?”胖子乐的合不拢嘴,又颇为好奇的问道。

林毅随口答道,“在小镇的黑市上淘的。据说是当年剿匪时,缴获的日式枪支。”

老胡和胖子在要塞弹药库中并没有见到过这种枪支,所以一点都没有往那方面想。

胖子抬手给林毅竖起了大拇指,“好家伙,这都能被你淘到!嘿嘿,有了这宝贝,我这心里面算是踏实了。”

林毅又留下来几盒子弹,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

目前他有盗墓点,足够修炼金光咒158次!

虽然不见得能一口气达到以气化形,却足以大幅度增强金光咒的威力了!

“系统,修炼140次金光咒!”

关上房门,紧闭窗户,拉上窗帘,关上灯光,一切准备就绪,林毅盘膝而坐,心中默默的对系统说道。

“叮,消耗盗墓点,开始修炼金光咒……”

不久后。

“叮,金光咒140次修炼完毕,金光咒第二层进度75%!”

在系统声音落下的瞬间,他对于金光神咒的驾驭能力,感觉更上一层。

周身金光四溢,在黑暗中散发着金色的光芒,宛如一尊至高伟岸的圣人。

紧接着,金光内敛,被收入林毅的身体中。

他轻轻吐出一口浊气,缓缓张开了眼睛,在那一瞬间,他的一双眸子好似炸出一道金色的光芒,射向眼前。

他目露喜色,道,“体有金光,大成了!”

他现在纵然做不到以气化形,但是体内的金光却能遍布全身各处,护住周身血脉。

金光透体而出,隐隐有半尺,已经非常接近金光化形的境界!

扫地僧是三尺气墙,自己这半尺气墙,应该也算差不多了吧?

他有意留下1800盗墓点,以备不时之需。

凡事留一手,方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

第二天。

根据安力满的要求,准备了各种各样的物资。

大包小包的,特别多,不仅准备了一个月的干粮,还准备了半个月的水。

楚剑看到那么多物资,忍不住说道,“要不我们开车去沙漠吧!”

林毅摇了摇头道,“当然不行了!”

萨帝鹏扶了扶眼镜,纳闷的问道,“林大哥,为什么?”

林毅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道,“这进沙漠啊,骆驼可比汽车好用多了!”

“骆驼特别耐饥耐渴,人们能骑着骆驼横穿沙漠,有着“沙漠之舟”的美称。”

“骆驼的驼峰里贮存着脂肪,这些脂肪在得不到食物的时候,能够分解成身体所需要的养分,供生存需要。骆驼的耳朵里有毛,能阻挡风沙进入;有双重眼睑和浓密的长睫毛,可防止风沙进入眼睛;骆驼的鼻子还能自由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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