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齐誉坐在那很久,一直等到她打烊了,才走过去想帮她一起收拾,可他是个“君子远庖厨”的执行者,一时之间还真不知怎么下手。他站在一边问她:“你什么时候开始摆摊的?”
夏瑾想了想道:“大概半年前吧。”
那次她去东城参加面试,可是面试的人很多,她被安排在了最后一个。面试完后她顺便去办了些事情,坐车回来时,天都擦黑了,肚子饿得难受,路过这里时便干脆吃了晚饭再回去。
摊主是对老夫妻,很热情。几句聊下来,才知道老夫妻想转手这个夜排档回老家领孙子去了,于是,她便顶了下来。反正面试了一个月,她一直做别人的陪衬,与其浪费时间,不如自己做老板。
“逸珲找过你,但是他说你原来的老房子出租了,现在你住哪?”
夏瑾收拾的手顿了顿,淡淡道:“租了房子住。”
跟沈逸珲结婚后,她从老房子里搬了出来住进了沈逸珲的小套房,老房子便跟人签了长期租约,租约不到期,她只能另找房子住。其实也没什么,老房子在乡下,而她现在在市里摆夜排档,根本赶不上末班车回去。这样也挺好的,老房子的租金刚好抵消她在这边租房子的费用。
忙活了一会儿,终于收拾完,夏瑾脱了围裙跟套袖,穿上棉衣准备回家。
齐誉看着她在排挡车上落了锁,问道:“你不怕被人搞破坏吗?”南城报纸上时常能看到什么市政建设被破坏,今天路灯灯泡破了,明天垃圾箱被烧了。
“不会的,有叶哥看着呢。”夏瑾不以为然道。
“叶哥?”齐誉声调高了下,她长能耐了,以前怎么看她就是一副家庭小媳妇样,现在还跟小混混有交情了!她说的叶哥应该只是个小混混,不是那个叶秉兆吧,那个黑帮老大,打死他也不相信。她再长能耐也不至于那么厉害。
可事实上齐誉的确猜错了,夏瑾说的叶哥就是叶秉兆,但在她的意识里,叶哥就是个在南城比较吃得开的混混。她跟叶秉兆认识算是奇遇也比较老套。
四个月前,夏瑾快打烊时,一个受了伤的男人走进了她的小排档,夏瑾随手帮了他,从那以后他们就认识了,叶秉兆说会罩着她的夜排档,叫她不用那么麻烦,要把夜排档车推回去。
夏瑾领了他的情,毕竟每天推着一辆大车走来走去的很麻烦,还要搭棚子。
齐誉指了指停在马路边的车子,示意要送她回去,夏瑾顺着他指着的方向看过去,昏黄的路灯下停着辆跑车。她对车子不感冒,但看他们那群人,想来那车子价值不菲。
沈逸珲跟她在一起时,开得是辆很普通的大众车,真是委屈他了。
她突然笑了起来,对着齐誉道:“齐律师,真是委屈你了,开着跑车来给我的夜排档捧场。”幸好大冬天的夜晚路上行人不多,不然那样一辆招人眼球的车子停在那里,必然引起围观。
齐誉摸摸鼻子,她一口一个齐律师,生分的很。以前他们跟她保持距离,现在是她跟他们划分得泾渭分明。
“我送你回去,太晚了不太安全。”既然让他遇上了,他就不可能放她不管。
夏瑾从树丛中推出一辆老爷自行车来,笑笑道:“谢谢,不过我有车,先走一步。”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了音乐,骑上车子走了。
静静的夜响起了许美静的那首老歌《城里的月光》,声音随着夏瑾渐渐消失的背影越来越小。
齐誉的手机铃声响起,是莫安泽打来催他的,他们这群人一向喜欢夜生活,没事就聚在安泽那儿的璀璨夜城里。这个时间,逸珲跟宋诗菲肯定也在,他想着该不该把他遇见夏瑾的事情告诉逸珲那小子,让他悄悄给她安排个工作。可转念一想,算了吧,可别到时候自讨没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