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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零十个月以前,炎炎仲夏,骄阳似火,夏蝉没命得叫唤,树叶耷拉。他半躺在街边长椅上,颓废着,像是被困在黑洞里,什么都是黑暗的。他懒懒望着天空的飞机划过,诗菲走了,她哭着说:“逸珲,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想去巴黎,那是我的梦想,我不想放弃,我们分手吧……”
“先生,你能不能过去一些,我……”清清爽爽的女声带着写怯懦。
他动动眼珠,半眯着眼看向站在他眼前的人。满头的汗,头发黏在脸上,半旧的t恤衫,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挎着一只半旧的鼓鼓囊囊的包包,狼狈得很。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
他坐了起来,让给她半张座位,她冲他笑了笑,坐在了他身边,然后从她鼓鼓囊囊的包里拿出一袋子面包,还有一只大大的水壶。
看她面包啃得欢,他才想起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胃里空空的,发出很不雅的“咕噜”声。
她扭头看了看他的肚子,嘴角边还黏着点面包屑,然后,她掰下了半个面包递给他:“吃点儿么?”
他没有拒绝,此刻的他衣衫邋遢,早没有什么商场菁英意气风发的样子。入口的面包粗糙,吃了两口他就噎到了。她从大水壶里到了水给他喝,甜甜凉凉的,她说是她自己煮的罗汉果凉茶。
她的笑很甜美,给人很亲切的感觉,让人觉得她就是炎炎夏日里的一碗凉茶,让人舒适。
那一次,他们聊了大半个小时,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她在说话,而他只是偶尔说了一两句。可是这一两句话却是诗菲离开后他说得最多的一次。他知道了她刚毕业,在一家小公司做文职,她的同事家里有事,她在帮同事跑腿。
那一次,他们彼此认识,后来,他慢慢了解她的全部,而他,未曾告诉她,他是天狼财团的总裁,他说他是一个工程师,他说,他也没有家……
她就是那一盏白炽灯,不强烈的光芒却帮助他一步一步摆脱了诗菲留给他的黑洞,他想要永远留住白炽灯的光芒,于是,他向她求婚了。那时的他逃避了天狼公司的责任,只想好好过一个平凡人的生活,不去想什么公司决断,不去想要跟什么公司竞争。
是的,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恨他是天狼财团的继承人。如果不是那个身份,爹地妈咪不会强迫他跟诗菲分手,他也不用时刻谨记着自己的使命,一定要做到最强。
三个月后,没有告诉他爹地妈咪,只请了齐誉跟安泽来参加他的婚礼。他成了家,享受她带给他的家庭温暖,她说家是港湾,累了就回来歇歇。
他笑笑,在他的记忆中,家是什么?从小,爹地妈咪为了天狼财团,世界各地到处飞,他们让他学各种各样的技能。他有优渥的物质生活,有父母,却留给他一个冷冰冰的家。家的概念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女孩告诉他的。
爱过她么,沈逸珲自问,如果爱过,怎么会在诗菲回来后,依然选择跟她在一起?不爱她么,那为何想起她时,心里会隐隐作痛?
齐誉说夏瑾是一个独特又聪明的女人,他不否认。夏瑾是白炽灯,可是灯破灭,却将玻璃碎片扎在了他的心里,她不给他拔出那片玻璃的机会,让他永远记住了她的痛……
小剧场:
小虾:嘤嘤嘤嘤,你个沈混球,当年我青春年少不懂事,看你可怜就跟你搭伙过日子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