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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狂拳木歌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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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及觉得有出去找他的时间不如多研究研究石头。

姜末的脾气倒是很对他胃口,他很喜欢,这小子说不定将来可以成为自己的对手,希望他可以走得更远。

目中无人的人更容易堕入无尽深渊,过分的狂傲那就是自负了。

木歌要么一直顺利赢下去,要么栽个大跟头一蹶不振,不过以他的直觉判断。

若姜末还是上次那种水准,他这场会赢得很艰难,木歌这种狂暴的拳法说不定可以多磨练磨炼他一番。

此时城南萧家,城北钱家,城东王家,城西李家四大家族,八大豪绅,十六支家族,还有一些新晋的贵族齐齐到场。

他们都听说有个叫姜末的加入了拳场,至于他从前的背景他们都有所耳闻,不过他们根本不在乎,来当拳手的有几个背景是清白的,他们要的是血肉横飞的刺激,是一掷千金的豪赌。

姜末战斗风格迅捷,干脆利落,初级场基本上是普通人互殴,拳头拳头碰拳头,鲜有功法,再厉害也就那样,越往上功法越多越杂,只会用拳头互殴的根本走不到更大的拳台。

人们看惯了上层各式功法的比拼却没见过他这种朴实无华的攻击方式。

姜末拳拳到肉的爽快,极大的刺激了他们的视觉感观,如此花哨的穿衣和乖张的性格也引得不少人的赞叹,江山代有才人出啊。

看他打拳就好像在欣赏一场表演,这种人的出现还让他们想到了拳台未来的可能性,说不定拳台不一定要靠打拳来赢取暴利。

看着各方势力剑拔弩张的阵势,楚美人笑得合不拢嘴,这些目不识丁的家伙,姜末还在采石场的时候没人看得起他,现在厉害了就全部围了上来。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姜末是我看中的,你们在动什么心思我都知道,我是不会让你们得逞的。

其实论资产楚美人是不虚任何一个豪绅的,她的夫家在江南做丝绸生意,年年赚得盆满钵满,如今这些产业都在她手下,而本家靠的是卖盐起家,官场亨通,这也是为什么别人虽然看不起她也不敢到她面前乱说话的原因,姜末我吃定了,楚美人笑得更加灿烂。

“我投五百两姜末赢。”城北钱家率先开口,激昂的声调像是说给其他几家听。

“五百零一两。”城西李家不冷不热幽幽来上一句,和钱家针锋相对。

“城东王家一千两。”王海看着两家对手,瘪了瘪嘴,好像在说两个穷逼。

各大世家豪绅都纷纷跟投,有投姜末的有投木歌的,有的是自家的选择,有的则是顺应大家族拍个马屁,赛场上各家都抱着不一样的心思。

咚咚咚,三声战鼓被敲响,比赛的时间到了,白玉还是那一身标准的云纹战斗服,对手则是木歌,衣着散漫但体型恐怕有白玉的一倍,头发散落在肩上,表情桀骜,根本没有把白玉放在眼里。

当然他也是有狂傲的资本,连续六场打赢,没有一个对手撑住一个半场,纯纯的肌肉打击连功法都不屑显现。

不管多花里胡哨的拳法在他绝对的武力面前不值一提,曾经一个熊形六重境的对手一拳打在他身上被他生生硬抗还毫发无伤。

白玉虽然经过锻炼,身型上的不足已经可以弥补,可和眼前的怪物一比还是不够看,这也是有人买木歌的原因,毕竟他赢了六场,白玉赢了三场而已。

木歌眼神懒散不知道在看什么,他瞥了一眼白玉并没有让他感到恐怖的力量,只要鼓声再次响起,他一拳就能解决掉,他也没有了解对手的习惯,那是只有弱者才做的事情。

白玉没有理会木歌的眼光,他掏出了他的招牌拳手排行,眼前的这个男人让他感觉到了危险,木歌,功法未知,招式未知,应该是靠着本能战斗,简直是一头野兽,白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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