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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时代迎来粮食大丰收!菲利克斯甚至已经决定明年春天扩招两千名魔法学徒!不止菲利克斯,所有魔法学院都在计划扩招。”
“你知不知道史丹佛被派往了特威特小镇?帝国允诺帮他修建一座魔法塔,你知道这意味什么吗?这意味着他极有可能踏入大魔导境界,一旦他踏上大魔导,整个特威特森林都将是他的领地!他将成为最有可能踏入法神境界的魔法师!”
“你呢?目光短浅的还在心疼着一座种植园!”
“你贪恋威利斯的繁华,享受这里的魔法氛围,视边境为苦寒之地,但你知不知道,五年后,不,最多三年,将会有大批平民法师崛起,你不愿意去的地方,有的是魔法师去争取,去抢夺!”
珍妮芙吼得面红耳赤,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带着最后的决然:
“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最多一周,我也会离开威利斯。现在离开还能争取到一座魔法塔,以后也许什么都没有了。”
说完,魔力波动从珍妮芙身上传来,她的身影随即消失不见。
马奇呆呆的站在院子中,脸上血色尽失。
第四十三章 普斯的命运
九秋风寒,初冬在望。
东方刚刚翻出一丝鱼肚皮,普斯便习惯性睁开眼睛。他眼神茫然了一秒钟,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弹坐起来。
他打开破旧房门,却发现饭桌上已经摆上了清蒸地瓜。
母亲正坐在桌子旁,缝缝补补着旧衣衫。
“醒了?赶紧去把头发洗一下,看看你头发乱跟鸡窝似的,要是被法师老爷看到了,肯定不高兴。”
“啊?又乱了?昨晚我明明才洗过。”
普斯抱怨一句,脚步不停的冲进院子,打水洗漱起来。
九秋水冷,打在脸上头上,冰得人直打颤,但普斯却火热在心里。
因为今天,将是他面试【魔法之森】的日子,如果他能进【魔法之森】,用他母亲的话来说,他这辈子就发达了。
从此以后,就是“老爷”了。
这由不得普斯不重视!
吃过清蒸地瓜,普斯穿上母亲卖了银镯子买来的新衣衫,激动得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说实话,他本来不同意母亲卖银镯子的。
他清晰记得小时候,父亲要卖这银镯子买酒吃,为了保下这个银镯子,母亲一口咬在父亲手上,为此一颗槽牙都被父亲打掉了。
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这个银镯子是母亲的命根子。
但这次母亲还是倔强的卖了银镯子,只为了给他换身漂亮衣服。
用他母亲的话来说:“普斯,你要记住,人这一辈子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不多,女人还能靠一次出嫁,你是男人,你什么机会都没有,这次不争,你以后可能一辈子都要烂在这里。”
正是这话,令普斯不再反对。
“不要给自己压力,贵族老爷问啥,你就老老实实说啥?老爷要是丢把剑给你,叫你捅心脏,记住了,不要犹豫,往胸口中间捅。记住了,是中间,别偏了。”
出发前,母亲低声传授着这辈子最宝贵的经验。
“我知道了。”
“去吧!”
普斯点了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昂首挺胸踏出家门。
一身新衣服,令他和这座贫民窟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一路上,尽是街坊邻里惊讶的眼神。
普斯有些享受这些眼神,又感到巨大压力。
快要走出巷子的时候,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愕然发现,母亲还站在门前,直直的看着他。
看到他回头,还向外挑了挑手背,示意他“快去吧!”
普斯咬了咬后槽牙,毅然决然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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