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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本书,内容不咋滴。
就是简介中第一句话乃如何摧毁一个人的傲骨。
不加思索就放进书架。
看来,我还是更看中我的傲骨。
可我有什么傲骨呢?
于是,再看一遍简介。
说,摧毁一个人傲骨的方式有多种,被在乎的人背叛,让爱他的人因他而死,让他做为皇子之身嫁给一个男人。
总结下,摧毁一个人的傲骨,就是让人背叛他,弄死爱他的人,让他成为同性恋。
哎呀,第一次知道,这些能摧毁我的傲骨。
也就是说,我的傲骨乃有一个深爱我的男人对我不离不弃,白头到老。
从前只晓得我第六感很灵,现在又知道,我的第一感觉也很准。
无论怎样,我认可我的傲骨。
虽说从未发现我有这样一种傲骨,但这傲骨说到我心里去了,所以,这书挺好的。
不过,不打算加书架。
只记住我想记住的就行,对我有用的也就那一两句话,看再多也没用。
一切都要用行动证明,如同举起酒杯,对人说,一切都在酒里。
然后,一饮而尽。
刚才吸引我的只有两本书,一本乃出于好奇,读了两章,有种好奇害死猫的感觉。
一本就是只有简单一两句话吸引我,但这是启迪我心智,让我知道社会现实的金钥匙。
对我有用的就是营养,没看内容,但这书引发我思考,值得加入书架。
又看了第三本书,一个感觉,千万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
别人的看法于你而言一文不值,甚至臭名昭着。
这本书乃红楼梦书评,评价惜春时,说,她一辈子都在摆脱母亲卑贱的出身牵连。
而探春的聪明,大器反而放在一边。
我读红楼梦不多,也无更深入研究。但对探春印象挺深,我理解的探春跟书中评价不同。
探春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贵族小姐,是贾府四个小姐中最有才华,最有出息的。
她出身并不卑微,才有机会得到贾母疼爱,王夫人认可。
都说读书有用,但有时候,一味信书未必有用。
多读书有好处,但影响到人的行为生活,就应该学会甄别。
读对自己有用的书,比读所谓的好书强太多。
读完这本感触颇深的书,有点饿。
但这到底是真饿还是假饿?暂且不知。
找出食物,囫囵吃下,大口大嚼的感觉就是好。
书架又放了一本书,因为语言好而被我格外珍惜的书少之又少。
很多书,不是情节多曲折,仅仅是文笔好,语言足够吸引我。
我那灵动的文字全在琳琅满目的夜市大排档,风景如画的旅游景点。
可惜,困,累,一直没机会出去玩玩乐乐,吃吃喝喝。
眼下,再多的吃喝玩乐,不过一个字,写文。
写就是最大的幸福。
不说它是我的希望,仅仅跟它在一起的日子,已足够令我陶醉。
我妈从邻居家串门回来,问我晚上吃啥?
说实话,我想吃米饭和炒菜。
昨晚就想吃那家饭店某道菜,只觉得就我跟我妈两人,便打算今天去吃。
正好我妈问今晚吃啥,估计她也想去吃,那就看看呗。
有道菜,想尝尝,现在就去。满足我妈,我也高兴,没有比这个更合适。
吃完豆角烧茄子,又网约一辆车,搬家的事基本敲定。
接下来就是认真积累素材,用心写文。
刚才吃饭,看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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