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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刘备是一个追求速度的男人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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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马走路都要岔着腿走,跟企鹅一样一摆一摆,姿态十分不雅,让人看了直摇头。

没办法,这就是前高桥马鞍、双边马镫时代人类为了追求速度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作为一个追求速度的男人,刘备早已跨过了这道心里的坎儿。

早前学骑马的时候,他的大腿内侧多次磨损受伤,伤口多次愈合,所以那一块的皮肤特别粗糙,那一块的肌肉也非常紧实,非常耐磨。

无独有偶,刘备身边的部下们也都是这样,大腿内侧的肌肉非常结实,皮肤非常粗糙耐磨。

别说关羽和张飞二人,简雍、刘惠这样的非战斗人员也是一样,为了锻炼骑术骑好马,大家大腿内侧的皮肤都非常粗糙,肌肉结实,硬邦邦的。

刘备和部下的感情都很好,且经常会用身体上的接触来增进感情,比如一起洗澡的时候,大家就常常比较彼此大腿内侧皮肤的粗糙程度和肌肉的结实程度。

一群人里面,张飞大腿内侧的皮肤最为粗糙,而关羽的肌肉最硬。

若是要论综合,则还是刘备综合素质最强,这与他最早接触战马和骑术脱不开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牵招的大腿内侧肌肉最具有弹性,质量很高,这是刘备亲自验证的。

男人之间的友情自然不必多说,刘备一声令下,带着三十名幽州汉家骑士呼啸而来,携一往无前之势对散乱的土匪们进行急速冲锋。

土匪们猝不及防,被转瞬即至的刘备骑士队杀到了眼前。

刘备手持环首刀,眼疾手快,挥手一刀就斩下了面前一个土匪的脑袋。

那土匪的脑袋落在地上滚了几圈,无头尸体如喷泉一般喷出大量血液,然后轰然倒地。

如此这般的景象大量再现,刘备骑士队的骑士们挥刀杀入土匪群中,挥手一刀就是一颗人头落地,再一刀又是身首分离。

鲜血如泉涌,如同末日般的景象会给人带去极大的视觉冲击,稍微胆子小一点的都会被吓得大小便失禁,甚至还会精神失常。

然而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残酷之处。

十九岁的刘备对此早已习惯了。

街头斗殴也好,星夜杀人也好,这是他为了在东汉末年的幽州生存下来不得不做的,不得不去习惯的。

除了被斩首的土匪,还有些运气差的土匪直接被疾驰而来的战马撞飞了,往后横飞一丈多才堪堪落地,痛苦呻吟。

战马的冲击力极为恐怖,不是人的身体所能承受的,更别说他们未曾结阵,没有盾牌,没有长矛,马群一来,立刻就有一大堆土匪被撞飞、被践踏而死的。

骑兵对于未结阵步卒的优势彰显的淋漓尽致。

土匪们骤然遭到打击,虽然人数明显多于刘备的骑士队,可是被这样一番冲击冲的快速崩溃,顿时也不管抢劫了,也不管山大王的命令了,立刻嚎叫着四散逃开,各自逃命去了。

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那就更好对付了,他们真要聚拢成一团一致对外,还能给骑兵们带来一些麻烦,但是这漫山遍野的狼狈奔逃,简直就是骑兵们眼中的活靶子。

刘备瞅准了一个个子高大穿着不一般的家伙,策马而去,急速奔驰到他面前,扬起手中环首刀一刀砍下去,一颗硕大头颅瞬间落地。

这大抵是个山匪头子,他一死,周围的山匪都惊慌失措的嚎叫出声,好像死了爹妈一样的凄惨。

于是这场小规模的遭遇战很快就结束了,刘备成功通过战斗将一支二百多人的山匪队伍打败,大家杀了四十多人,其他的土匪全都逃跑了。

刘备也没有追击和俘虏的想法,只当这是一次军事演练,把他们全部赶走也就差不多了,至于救下来的人,他本身也没什么想法,路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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