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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蒸的白馒头。
饭后李婉仪想要帮忙收拾,被王淑华撵去学校复习去了,苇庆凡往爷爷奶奶家溜达了一圈,回来时遇见了张自豪,一块到学校打了会球,中午吃完饭照常小睡,醒来看书,晚上回学校上自习。
黎妙语穿了身粉白色的耐克运动服,衣饰用品看不见半点奢侈品牌的痕迹,普通寻常,而又清丽脱俗。
第二天上午大课间,苇庆凡注意到她喝的是跟自己一个牌子的牛奶,不禁有点犯嘀咕,有点怀疑周六自己的推测是不是正确的了。
当时的推测自然仍有可能,不过似乎还有另一个解释:
喝过一次之后,黎妙语也喜欢上了这个牌子的牛奶
而作为两个品牌都喝过的人,苇庆凡确认她喝的那个价格必然更贵的进口品牌的牛奶口感更好,且她也喝惯了,可以排除因为口感而换品牌的可能。
所以,这是爱屋及乌,因为自己喝这个牌子的牛奶,她也就跟着喝这个品牌的牛奶了
这个猜测有点不要脸,但可能性还是有的,因为喜欢某个人而去喜欢品牌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品牌去找人代言……
当然了,还有更合理的解释:上次自己给她牛奶时两个人都没有说真相,所以她为了圆谎才换了牛奶品牌。
作为一个理性客观的人,苇庆凡当然选择相信前面的解释!
充实而无聊的校园生活当中,他用这种无聊的念头偶尔当做调剂,一周时间很快就有过去。
周三的课间,江长军将苇庆凡和黎妙语叫出了教室,叮嘱道:“周五下午第一节课,你们到广场长集合,有老师领你们去市里面参加比赛。”
比赛只是一个作文,费不了多少时间,不过因为在上午,还是要提前一天过去,周六上午比赛,中午就回来了。
苇庆凡和黎妙语自然都没意见,他在周五中午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其实也没东西可拿,就一晚上,拿一身换洗衣物就可以了,一个背包解决。
中午到教室,黎妙语也是背了个包,但似乎装了不少东西,明显比他干瘪瘪的背包要鼓一些。
第一节课后,苇庆凡背着包,与黎妙语一起来到了校门前的广场。
然后,远远地就在人群里面看到了身材高挑婀娜,光彩照人的李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