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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陈丽莎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中午。
这时,诸葛瑾轩端着餐盘来到床边,讨好的把她抱起来穿上睡衣,接着一勺一勺的喂她吃饭。昨天他们就发现,这个酒店的菜不是煮的,就是蒸的,调料也很简单,可想而知这饭有多难吃。
瞪了他一眼,接过饭碗自己吃。诸葛瑾轩捂着心口痛苦的说,“夫人,你连这点机会都不愿意给小人吗?”说完后脸色瞬间恢复成平时的清冷。
这一幕看的陈丽莎目瞪口呆,原来他是这样的男人哇,“我们不该穿越到古代,应该到几十年后,奥斯卡小金人应该给你才对。”
虽然听不懂奥斯卡小金人是什么,但是也不妨碍诸葛瑾轩对着她又来了一个无齿的笑容,吓得陈丽莎一哆嗦,差点没把碗掉地上,这老男人今天是吃错药了吗?
“宝贝,我也去试试考状元怎么样?”诸葛瑾轩神情一顿,接着说,“你这么漂亮,我怕你被抢走,只有在这里拥有了绝对的地位,才能保护你啊!”
陈丽莎斜眼瞪了他一眼,“少来,你肯定是多年未曾上过战场,心痒了。”
“知我者,莎莎也!”竖起大拇指,实心实意的开始夸赞。
陈丽莎拍下他的手指,眼珠一转接着说,“古代对女子极为苛刻,我也要男装示人,去参加考试。”
得到对象的同意后,陈丽莎迅速起身洗漱,把四合院的时间比例又调成最大,外面一个小时,空间里一天。
诸葛瑾轩则来到书店,却发现只有简单的四书五经,纸墨笔砚,就连话本都没有。不禁为这个年代的匮乏摇摇头,这里处处都是生机,莎莎一定会再大显身手的。不得不说,相处了几十年的人真是越来越了解对方了。
文言文生涩难懂,还好他俩都过目不忘,才能在短短的时间里记住那些复杂的繁体字。
只是对于用毛笔字写字,陈丽莎只能望洋兴叹,老男人能在几天内就用毛笔写的有模有样,而她写的估计连乌龟它妈都认不出来。
在老男人写的越来越好后,陈丽莎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在店小二在厨房找了几根木炭给她,尝试着用木炭写字。刚开始还控制不住力度,总是把木炭弄的断掉,慢慢的越写越好,木炭再也没有断过。
诸葛瑾轩总觉得妻子的想法真是与众不同,毕竟谁也没想过要用木炭写字。家里穷都是拿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而她居然能用木炭把字写到纸上。
俩人把常用的繁体字学会,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文言文的写作方法后,就停止学习了,毕竟新国家第一次考试,肯定不会考简单的文字,只怕更多的是时事政治。因此他们决定一路北上,认真观察一下民生问题。
俩人买了两匹马,再空间里学了几天,终于学会,但是初学者还是避免不了把大腿内侧磨的流血。陈丽莎下单了一些现代的外伤处理物品,像酒精,纱布之类的,又只做了一些止血的粉末备用。
景县离京城确实很远,加上他们一路上的观察,等到京城的时候已经过了两个多月,再有几天功夫就要进考场。
陈丽莎在景县时就已经做了男装打扮,还用着变声喉结,看着与男子并无二致,只是五官更加柔和一些。二人先去报名,万分感谢此时并没有户籍一说,要不然就是黑户了。一个报名“诸葛瑾”,一个报名“陈利”。
俩人报完名后就在京城里转来转去,不愧是古代的政治文化中心,街道很宽,道路平整,大都是男子们在大街上做生意,偶尔也有蒙面的女子快步走过。可见女子地位的底下,京城尚且如此,更别说其它地方了。
陈丽莎看的怒火中烧,却也知道这样的现象不是轻易能改变的。
他们来到古代的房屋中介那里,想要买一个小院子,不需要太大,但是环境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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