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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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礼眯着眼睛收起手机,把手里的烟重新塞回嘴里,全程享受脸地抽完整根烟。

*

黄克回电话说找到了机场送半夏的那个贝雷帽粉丝,据她交代,昨天她和粉丝团一起准备给‘夏天之三’接机时,有个男人和她打招呼,她走过去询问。

男人说他非常喜欢‘夏天之三’,但是到了机场才发现她们的粉丝全是同一个年纪的小女孩儿,他这样的一个大叔不太合适过去送花。

然后他向贝雷帽解释了他手里的半夏草名字和涵义,说这捧半夏来之不易,和‘夏天之三’的组合名字极度契合,所以想请贝雷帽替他送给‘夏天之三’。

贝雷帽欣然接受,随口问了男人名字,男人没有回答。

男人戴着黑色毛线冒,茶色眼睛和黑色口罩,身高胖瘦均等普通,声音听起来像是患了感冒,年龄20---40都有可能。

因全程只待了不到一分钟,加上他的装扮,贝雷帽能记住的只有这些。

“我们还去机场吗?”陆天枪叉着肉丸子说,“店老板对那个男人的印象估计比不上贝雷帽。”

“去。”明礼摁灭烟头把餐盘一推,“把那捧半夏带过来,问问店老板是不是从他们店里卖出去的。”

“哦。”陆天枪把肉丸子全塞进嘴里,一手拿着一个鸡腿,“老大,今天队里出去干活没回来,感觉食堂把肉丸子和鸡腿都给咱俩了。”

明礼顺手抄起他和陆天枪的餐盘,放到回收车上。

“谢谢老大。”陆天枪嘿嘿笑着,举起左手里的鸡腿,“老大,要不你再来一个?”

“想要撑死爸爸,爸爸刚吃了五个鸡腿。”明礼拿着牙签边走剔牙,瞥了眼2号窗口。

上个月刚转正的一个经济警,小年轻,爱装逼。一身警服一看就是用熨斗熨烫了八百遍,戴上眼镜都找不出一丝褶皱。

笔挺笔挺。

站姿比警服还要挺拔,跟棵白杨树似的。

不知道为什么,明礼脑子里闪现过顾哲穿警服的样子,赌一包炮仗,他只会比这个小经济警更挺拔更一丝不苟。

时时刻刻穿警服,装模作样一比。

骚里骚气。

“操。”明礼咬着牙签骂了声,“打个饭而已,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餐盘上装的是骨灰。”

陆天枪啃着鸡腿随着明礼的视线望过去,不以为意道:“老大,你不知道,现在的小姑娘小姐姐们都喜欢这个。”

明礼不信:“喜欢他?”

“不是说喜欢他,我是说警服,制服诱惑。”陆天枪一副很懂的样子,“据不可靠统计,所有制服中,军装和警服对女人的性吸引力最大。”

明礼叼着牙签,陷入沉思。

李思录死后的第二天早上,简意等在办公室门外,他穿着警服出来的时候,她看自己的眼神,那个眼神……

制服诱惑,嗯,哪天试试?

*

明礼和陆天枪到机场,顺利找到那家花店,但是很不凑巧,店老板不在,店员对半夏草的事情不熟悉。在明礼的要求下,店员联系到老板,说老板在赶回来的路上,差不多要一个小时才能到。

陆天枪把那捧半夏小心翼翼放回车上:“老大,还有一个小时,我们干等着?”

“出去溜达溜达消消食。”明礼从车上拿下来两瓶矿泉水,撂给陆天枪一瓶,“午饭吃了一肚肉,腻味。”

两人走到机场大厅时,明礼已经把整瓶水灌了进去。

陆天枪边打嗝边揉肚皮,瞥见洗手间的标志牌时,突然想起来问:“老大,今天在局里时,你给嫂子打电话,问剧院洗手间是什么意思?是有什么新发现吗?”

“印证了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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