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00节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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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礼身着一身看起来就是天下第一贵的高档西服从卧室走出来,手里拎了几条颜色不一的领带:“哪条领带配这身衣服?”

“红的红的红的!!!”陆天枪扯着嗓子连喊三遍,“红色喜庆。”

“我也觉得红色好看。”明礼揪出来那条大红色的领带就要往脖子里套。

顾哲手按在眼皮上,简直没眼看!

“你怎么不在左胸上的口袋里插支红玫瑰?”顾哲说。

“儿子,不是买红玫瑰了?待会儿去给我揪过来一支。”明礼朝陆天枪喊,“揪两支吧,我见电影里的男的嘴里还要咬一支。”

顾哲:“…………”

陆天枪说:“老大,玫瑰上有刺,扎嘴。”

明礼:“大老爷们扎一下怎么了。”

“你是没事儿,我嫂子怎么办?”陆天枪自以为考虑得很周全,“给嫂子戴上戒指以后,你肯定是要亲嫂子的呀,你一嘴血,怎么亲?”

“你说的也是。”明礼想了想说,“那你把玫瑰上的刺先去掉。”

陆天枪一拍大腿:“得咧。”

顾哲被眼前这两位父子蠢了一脸血,他按着额角说:“如果我没记错,简意今天素颜,穿的也是平常的衣服,你穿成这样,合适吗?”

明礼一脸痴呆:“怎么不合适?”

陆天枪盯着明礼看了会儿,若有所思地说:“确实不合适,老大,你光顾着自己捯饬,这样显得你像个心机吊。”

“我操?”明礼骂,“是你们说,要有仪式感,要有惊喜,要庄重。”

“是这样说没错。”陆天枪赶紧给自己开脱,“但是庄重不一定就是西服领带啊,我们的意思是,你要穿得精神点儿,别致点儿,有意义点儿,总之就是嫂子喜欢什么样,你就穿成什么样。”

陆天枪一连三个点,猛地点醒了明礼。

简意喜欢的,有纪念意义的。

不就是那啥……警服!!!

就那回,简意见他穿着警服从办公室出来,当时她眼睛都直了!

好在我常年备着一套熨烫得一个褶都没有的警服。

颤抖吧,媳妇儿!

明礼一把扯下领带,他瞥了眼沙发上的顾哲,哦,不让我穿西服,原来是你丫的穿着西服,怕我把你比下去!

“你,换身衣服。”明礼看着顾哲说,“又不是你求婚,穿那么齐整干什么!”

顾哲:“我就穿了这一身衣服来。”

明礼:“那把外套脱下来。”

顾哲扯了扯衣领:“我里面是病号服。”

陆天枪插嘴道:“病号服不吉利。”

“我有衣服可以借给你。”明礼寸步不让。

“不穿。”顾哲拒绝得很干脆。

明礼扶着门框,眼睛定定看着顾哲:“哥。”

顾哲:“……”

陆天枪:“……”

明礼赶在顾哲开口前,说:“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我去给你拿衣服。”

五分钟后,明礼一身笔挺整齐的警服从卧室出来,喜滋滋地等待着客厅里的两个人夸奖,但是显然,客厅里的两个人眼睛都不在他身上,而是在他手上。

一件军绿大衣。

“就这一件合适的。”明礼摸着良心说,“你凑合穿吧。”

顾哲:“……”

儿子们的电话一个挨着一个来,说一切准备就绪,就差新郎官了,爸爸再不去,新娘就跑了。

“走走走。”明礼把军绿大衣撂在顾哲身上,开始赶客,“没时间了。”

陆天枪叮嘱:“老大,戒指带着了吧,求婚戒指。”

明礼拍口袋:“这个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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