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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煤场起波澜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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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彪立刻意识到可能跟陈伟志的案子有关,从沙发上“霍”一下弹起来,“快请进,叫王秘书沏茶。”

说着话,两名穿着制服的人员已经走了进来,向雷彪伸出手握了握道:“我是宋小兵,这是我的搭档小陈,我们今天来是为王伟志涉黑的事情来的,麻烦您配合一下我们的调查。”

雷彪看了看朱明山,朱明山也不解地回望了一眼雷彪。两名办案人员仔细地观察着雷彪细微地动作。

落座后,小陈拿出了记录本,宋小兵问:“雷总,可以了吗?”

“请问吧!”

“你什么时候认识陈伟志的。”

“我们是发小。”

“他从事什么工作?”

“他是我们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所以,我很奇怪,他怎么会涉黑?”

宋小兵礼貌地笑笑,却并没有回答雷彪的问题,接着问道:“他在你公司之前是做什么的?”

“没做什么,我从他家里把他招进公司的。”

“雷总,你再好好想想。”

“我想不起来。”想起来起不起来,雷彪都会说想不起来,从小到大,他被警察的提问的次数太多了,他知道关键时候“不知道”可以救命。

“你是不是跟他一起经营过煤场。”

雷彪如梦初醒般,一拍脑门:“是,是,我们一起经营过煤场,王伟志承包了,我帮着他经营管理。”

“煤场,你们是怎么拿到手的?”

“苟老板想休息一冬天,回家陪老婆、孩子就暂时转让给了王伟志经营,王伟志又全权交给我负责,我干了两个月,太累了,不想干了就离开了,后面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苟老板是自愿把煤场交给你们经营的吗?”

“是自愿的吧,我看过签的合同了,不是自愿的怎么会签合同呢?”

“有合同?合同就是法律文书,同志,你们可以先查阅合同。”朱明山问道。

朱明山这一问打断了办案同志问话的套路,把问题引向了,煤场属于合法所得,而不是雷彪是否参与了非法取得煤场的所有权。

“我们查阅过合同。”

“合同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朱明山问。

宋小兵看了看狡猾的朱明山,他在认真地组织语言,回驳他抛给他们的难题。

“从合同上看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既然具备法律效力,我的当事人又不是合同签定人,你们和我当事人的问话是不是该到此为止?”

宋小兵看着朱明山皱了一下眉头,不愧是律师,太狡猾了,他本来打算先试试雷彪知道多少,从侧面深入,抓住雷彪的破绽,让这个律师一下就把问题摆到了桌上来说,从暗到明,再想问出东西来就难了,但是,如果不问今天的造访还有什么毫无意义?宋小兵只好硬着头皮接了朱明山的招。

“据当事人陈述,是你而不是合同签订人王伟志安排人以非正常手段逼迫他把煤场交给你经营,有没有这回事?”

从提起煤场雷彪就知道了一定是为了当年煤场经营权的事情,心里有了底,丝毫不慌张:“同志,说话要讲证据,谁能证明?怎么证明我用了非正常手段逼迫他?而且,我干了两个月就离开了,请问煤场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宋小兵说:“10万左右吧!”

“同志,你们应该知道,那时我刚才监狱出来,一个月10万,是一笔大数目,我有什么理由放弃?为什么要把这么好的生意交给王伟志?”

雷彪虽然不知道王伟志在里面都供了些什么,但他很清楚,合同上是王伟志的名字,王伟志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承包人,煤场与他雷彪的关系,从法律上说是不成立的;第二,他早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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