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他真心希望他過得好,至少得比他好一百倍一萬倍‐‐雖然從他的立場看,這句話很虛偽。
自從那天聖誕節重遇後,程重安一直在考慮要不要把幼兒園的工作辭掉。
說實話,他學歷太低,前兩年雖然半工半讀念完夜校過了自考,但還是園長網開一面才讓他能進這家幼兒園工作。
但繼續待下去,終究有一天會和宋清遠打上照面,而他絕不能再破壞宋清遠的生活。
一直到下班,程重安努力了幾回,還是沒能對彌勒佛一樣和藹的園長張開口。
算了,還是做完這個月吧……程重安最後想,有始有終一些,不能給園長過河拆橋,自己注意點,避開宋清遠接孩子的時間就好了。
轉兩趟公交回家已經九點多,程重安拉開廚房的燈泡給自己下了一碗清湯麵,是真的純清湯麵,沒有鹽沒有雞蛋,無色無味,只為了填飽肚子。
小時候那個男人經常說&ldo;窮治百病&rdo;,現在他忙,又沒多少閒錢買吃的,暴食症反倒自己老實了。
把熱乎乎的面碗放在小茶几上,沒有椅子,程重安直接抓了個靠墊擱在冰涼的水泥地上,坐下來呼啦呼啦地吸面。
這個小區又偏又老,和大多數外地來的打工族一樣,程重安租的是四十幾平的獨身小房子,好在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有電有水,可以洗澡,比起他剛開始住的地下室已經像天堂一樣。
吃完飯,程重安從茶几上的一板藥里摳出兩粒吞了,拿上一條略顯破舊的圍巾,鎖好門到樓下騎小電驢去便利店打工。
都說晚班賺錢一老十年,偏偏程重安只做大夜班,一因為賺錢多,二是因為他晚上本來就睡不好,乾脆拿睡眠時間換出點實用價值。
程重安缺錢,很缺很缺,能寫在臉上的那種缺。
這三年他連衣服都很少買,曾經有個和他一起在快遞站幹活的小男生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問他,哥,你打這麼多工,攢出老公本來了嗎?
那時候是七月末的酷暑,汗水像小河一樣一條條從程重安額頭流下來,他拿手背用力擦去,只是沉默地抿唇笑笑。
掙扎了三年,其實他連一點存款都沒有。
其實每個月他的幾份工資加起來,完全可以在這個二線城市舒舒服服地住著,但他做不到。
三年前剛開始找工作時他還有些積習難改的惰性,後來才發現勤快麻利嘴甜的人哪裡都有,要是不肯吃苦,根本賺不到錢。
他在&l;深淺&r;里待了二十多年,甚至都沒邁進過社會的大門,也沒有任何能傍身的技能,臉長得漂亮,那又如何‐‐除非繼續去做些灰色區的工作。
晚上騎小電驢特別冷,程重安恨不能縮成一團,把圍巾一直緊裹到鼻樑,眼睛仍然被寒風吹得發紅。
到店時還不到交接時間,他下了車,第一件事就是把小電驢推到屋檐下充電。
程重安相當寶貝這輛小電驢,這是他來楊城賺錢後的第一筆大支出,攢了三個多月才一狠心咬著牙買下來,從此以後騎著它呼呼地在楊城遍地橫爬。
他進店先和前台的同事打了個招呼,然後去換衣服。
摘下墨綠和白色相交的圍巾,他仔細地疊好,放在櫥櫃一隻乾淨的小籃子裡。
過去那麼久,程重安還記得當初宋清遠有點彆扭地將這條圍巾送給他的樣子。一個奔三的男人,還是個alpha,為了戀人在工作閒暇勤勤懇懇打一個月的毛線,好像太憨,太&ldo;老婆奴&rdo;了一點。
過去這麼久,程重安依然拿它當個寶貝一樣,平時拿防塵袋裝著,每年冬天都會拿出來用,破了就掏錢叫小店裡修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