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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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的乌丝拢起编在了耳后,打出一条发亮的粗辫子。那张鹅蛋形的小脸儿上两道黛眉不画而浓,皮肤白皙,一双单薄的凤眼微微挑起,虽然是粗布荆钗,却是难掩天生丽质,当真是娇俏得很。

若是胞弟未亡,他的这个侄女早就应该嫁人了,依着她这平实娴雅的性子定是能讨得婆家的欢心。奈何因为胞弟的战败而亡,惹得前朝先帝震怒,竟是连累了侄女尉迟飞燕,害得她早就订下的婆家悔婚,以至于现在十八岁尚未出嫁,咳,多好的孩子,到底是被这时运耽误了。

飞燕走出房门,一眼便看到了叔伯手里的包裹,便了然地说道:“叔伯是要去当铺?”

尉迟瑞长叹了一声,点了点头。家道中落,全靠着典当着家私维持,先前他还有个老仆忠心耿耿跟在身边,这般丢脸的营生都是谴着老仆去做,可是老仆生病去世,他便是没了主心骨,半辈子过得都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涯,哪里通晓人间烟火的滋味,结果现在却是当铺的常客,对着粗鄙的伙计点头哈腰,只是盼着多当出些个银钱出来。

自己的这个侄女三个月前来投奔了自己,她自幼丧母是胞弟一手带大,自小便是经常男装出入军营,眼界不同于寻常的大家闺秀,帮着他操持着家事,竟是比自己的那一双儿女要贴心许多。

“今儿天色不错,燕儿也是在家中呆得有些烦闷,不如跟叔伯一起去,也算是散心了。”想着叔伯上次去当铺,好好的一对玉镯竟是只当出了一两银子的低价,尉迟飞燕也是心里轻叹一口气,心道这典当家私终非长久之计,若是筹谋得宜,便是先离了京城,去郊县开了小小的店铺,也好过在京城里坐吃山空。可是自己初来乍到,终是不好逾越妄言,现在少不得要帮着叔伯看一看,免得再被那当铺的奸商坑拐了。

听闻侄女要跟来,尉迟瑞点了点头,如今已出朱门,倒是没了那些高门贵胄的束缚,寻常百姓家里儿女出街倒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想着若是当了好价钱,正好去馆子里装上几碟子菜肴入了食盒,再顺便给几个孩子扯些布匹做些衣服,于是便也叫上了自己的儿子,十七岁的尉迟敬贤还有十四岁的女儿尉迟敬柔四个人一起便出了家门,只留下飞燕当初投奔过来时,一并带来的婢女鸳鸯在家里生火做饭。

想到一会便要有新衣穿,女儿家难免面露喜色,每次去当铺都如同过年一般欢天喜地。敬柔更是手挽着堂姐飞燕的手臂,眼睛发亮地说着她前几日在弄堂里看到隔壁开米店的掌柜千金穿得那身樱花纹理的布料。

相比之下,尉迟家的公子较为深沉,紧锁眉头狠咽着口水,纠结着一会是点红烧狮子头,还是来一尾清蒸桂鱼更为稳妥。

一家子人正往西市走去的时候,突然清冷的街市上马蹄声喧嚣,似乎有人在策马狂奔。此时正值清晨,虽然店家们纷纷开店撤下了挡板,但是石板街道上的人并不多,所以那几匹骏马便是撒开了欢儿一路的狂奔过来。

尉迟瑞不似胞弟,不善骑射武艺,加上当初齐军涌进京城时,便被那人喧马啸的情景吓得落下了病根,如今看那披着金甲的战马奔来,吓得两手一抖,那用厚绒布包裹的花瓶散神没有搂住,一下子滚落到了地上。

尉迟瑞心里一惊,直着眼儿弯着腰便是要急匆匆过去将那犹在滚动的花瓶捡起。尉迟飞燕眼疾手快,一伸手拉住了不要命的叔伯,堪堪躲过了疾驰而过的骏马。

骏马的铁蹄“咔嚓”一声就把尉迟府里下个月的家用踩得七零八落。老侯爷连着一对儿女顿时心疼得“哎呦“出了声音,心里将那策马狂奔者骂得直追三代家谱。

可是待尉迟侯爷抬眼去看时,却是将满腹的怨谩吓得灰飞烟灭。

只见那踩碎了花瓶的骏马竟然去而复返,马上的是个穿着亮银铠甲的英挺男子,高大的身形,就算是骑在马背上也能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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