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00节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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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

当太子妃看见飞燕竟然也在这里时,眼底的震惊竟是一时遮掩不住的——她怎么会出现在这?但是越不好明问,便是勉强微微一笑。

飞燕给太子妃行礼后,俩人便一起步入了饭厅。

此时正是晚饭的当口。皇后不与她们几个一同食饭,另外食用着药膳。

而乐平公主倒是来了兴致,拉了飞燕与傅林秀一起食暖锅。这暖锅乃是用新乡的红泥烧制而成,暖锅下配了三块竹炭,便是可以旺旺地沸腾上一顿饭的功夫。

大齐民间食用暖锅一般是涮食兔肉,到了秋季猎兔时,山里的猎户最爱在捕获肥美的兔子后,在山里配了烧刀子酒,几个人一起用铁锅涮着兔肉来吃,配料也是简单的食盐,粗鄙得很。

不过行宫的御厨给她们准备的却是鲜嫩的乌拉尔羊羔肉。俗话说得好,“冬吃羊肉赛人参,春夏秋食亦强身。”

这周岁内的乌拉尔羊羔子肉质鲜美无比,又是精心调了汁水腌制过的。汤水里也不知加了什么底料,香浓扑鼻,夹取一片羊肉在暖锅里还会搅动几下后,便可食用了,因着底料够味,不用再另外沾食佐料,肉质入口滑嫩鲜美得很。

傅林秀虽然身在太子府,可是她向来是不太讲究饮食的,太子不常与她用餐,平日是三餐也都是厨下安排的制式里的菜肴,虽然精致,吃久了也乏味。

太子妃如今吃了这民间猎户改良了的暖锅,倒是觉得新奇无比,吃了几口后,便笑着说:“倒是乐平公主会吃,都是常见之物,这么一搭配,居然吃出了新意来。”

乐平向来是爱抢白人的,听了太子妃的恭维,当即鼻子一哼:“哪里是什么常见之物,你道这锅子里的汤料为何如此香醇?这汤底乃是淮南当地金水湖内特产的青鲭子熬煮出来的鲜汤,这鱼没有湖鱼惯有的鱼腥味,用来做底料更是衬托了羊肉鲜美。鱼与羊这般搭配,才不辜负了‘鲜’字!

而且,也不是本宫会吃,乃是本宫在二哥的府上将养时,跟着飞燕小姐学了这独特的吃法,讨了配料方子给了行宫的御厨罢了……”

太子妃本是有心讨好了乐平公主,却是被乐平几句话便抢白得脸上挂不住了笑,脸颊都是僵硬的。

飞燕心底暗暗叹了口气,这个傅家的小姐从小便是一板一眼的,若是相处的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们还好,偏偏是嫁入了霍家,男男女女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混”字当头,若是再拘谨着礼节与他们相处,可不是再为难着自己吗?

就在这时,乐平又是翘着下巴问飞燕:“许久不跟你讨教,可是又研究出了什么新鲜的吃法,说来给本宫听听。”

从跟这乐平入了行宫以来,乐平便是没少拿了她“弃妃”的身份敲打着飞燕,言谈举止间既隐隐有可怜她之意,又是自觉自己高了她一头之感。

公主那些个脱口而出的话,若是冲着真是被夫君休离,心事又深沉的妇人来说,恐怕那弃妇是要被公主的话激得想不开,去跳十次深井了。

不过飞燕向来是不把乐平的胡话放在心上,便是顺了乐平的话道:“如今民女也是勒紧了腰带过活,在离府时,二殿下钱银给的不多,当是要仔细些,便是拿着萝卜根充了参须泡水,嚼着葱段当做了甘蔗生津,哪里还有心思研究什么精细的吃食,公主,您以后可是不要再跟民女打听这些的了。”

换个心智健全的,都是能听出飞燕的调侃之味,就算再听不出来,也要看看妇人的穿戴打扮啊!

最起码太子妃便是看出眼前的这位“弃妇”耳朵上挂着的,看似不起眼儿的珠子乃是云滇的金珊木。这金珊木有安胎定神的功效,可是木材却是生长得不高,只有就算是百年的老树也只有五岁稚儿那一般高。当真是寸木寸金。

因着这物稀罕,妇人穿戴这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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