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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好,但这歌的调调很合大春气质,显得情真意切,很有感染力。所有的看官一下子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这边。
这下热闹了,要打擂台了。
从第一嗓子开始金兰就看到了大春。说实在上次虽然把大春轰走了,打心眼里还是觉得他比较实在,是真的喜欢她。而且在她的故事里富家人好多就是玩玩,那新鲜劲一过再美也成怨妇。而大春给她那种亲切感就是很舒服。于是就冲着他喊:死鬼,最近跑哪去了?好久没来吃豆腐了。”
“我,我,我”大春平时那股骚劲不见了,关键的时候却有点结巴了。那位土豪一看不对啊,唱了那么久,西施也没回他一句话。这货是从哪冒出来的,想截胡啊。想的美,看我不踩死你,直接出绝招了。
只见他单膝跪地,手捧鲜花和钻石项链说
“兰,请你嫁给我,我会一辈子让你享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