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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乡村,或许还有希望,可惜这里是自由都市,城内警备队具有相当的水准,若是贸然行抢,只怕脚还没踏出苦主大门,就给警备队活逮,届时被问起谁是主谋,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说书一番,自己的小脑袋就很有机会和身体说永别了。
至於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乱世,哪个有钱人不是聘请大批人手当保镖,其中也该有骑士级的人物吧,暹罗虽非繁荣大都,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却已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说不定内中有高手埋伏,一举一动都得当心。
有雪口口声声说要作大案,但是凭现在的实力,尚不足以策定什么好计画,自己对暹罗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晓得肥羊数目,自然更找不到对象。
唉!讲到肥羊,有什么肥羊肥过昨日那支队伍了,有钱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随便给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够了,怕都有几年的安乐日子了吧,无怪昨日行抢者前仆後继,个个都像发了疯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宝气,兰斯不由得吞了口馋沫,他干盗贼也有好几个月了,见过若干金银珠宝,可从来没想过人间有这等奢华风光。
“嘿!能掠夺这些财宝,这才是大丈夫所为,打家劫舍不过是三流的盗贼行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兰斯不禁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念及东方家高手一招镇住全场的惊人武功,自己拖命而逃的狼狈,此刻思之犹自心有馀悸。那口肥羊扮猪吃老虎,自己是怎样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这时队伍也早该上路,追之不及了。”给昨天那一闹,这支迎亲队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进入东方家腹地,以东方家势力之强,那时便是向天借胆,也无人敢在老虎嘴边拔毛了。
这头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罗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该怎么找呢?兰斯为此苦恼不已,本来他此行的目的纯为侦察,多生事端实是不智之举,这点他自己也晓得,但不知怎地,心里又有种渴望,很想自己独力做些事出来,证明毋须倚仗团体,他兰斯大爷也能有所作为,好好露脸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点东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就是兰斯的想法。
但是许多事不是光想就想的到的。兰斯一面苦思,一面瞥向那群不怎么可靠的伙伴,却见有雪已与花次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内容都是风花雪月,言不及义,这是雄性动物普遍的通病,无关种族。
“可恶,怎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真的动脑筋,这是领导者悲哀的宿命吗?”察觉自己的徒劳,兰斯有些火光,但恼怒中也有几分身为“领导者”的自豪。
“大哥。”源五郎不知什么时候踱到身旁,微笑道∶“光在这里想,想一百年也想不出结果,还是进城看看再说吧!”
出奇意料地,兰斯发现,源五郎有对好看而深邃的眼睛,而其中,隐然散发着某种智慧的光彩,使人为之信服。
兰斯道∶“也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站起身来,兰斯大声宣布了其盗贼集团的方向,进城去也——
城门和昨天没什么差别,但警戒却是明显增加了,有较平时多出一倍的警备队,在城门口盘问检查着出入行人。
“怎么回事,城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晓得,可能是昨天暴动的馀波荡漾吧。”
兰斯点点头,有雪的解释是目前仅有的可能,至於新的资料,就得要入城後再搜集了。
有鉴於昨天在城门口,与守备兵发生过殴斗,兰斯取了副假胡子黏在脸上,扮成个随处可见的虬髯汉子。他一晚没睡,眼中满是血丝,甚是憔悴,再扮成这副模样,更是大见潦倒,很似一个千里跋涉的逃犯。
依足雪特人的规矩,看到别人有新打扮,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先夸一番。有雪抢先赞道∶“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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