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27节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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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么麻烦薛总旗先跟本官回一趟千户所受审。这里死了一个人,而你抱着这个死人,所以你现在是本官认定的第一嫌犯。”崔执以公事公办的口气说。

薛怀安一愣,明白着了崔执的道,若说自己还是官,崔执要抓捕自己,便需要总旗以上的手谕,可这样的话,自己这就是越权插手泉州的案子;若说自己只是民,那么崔执只要在查案时怀疑自己,便可以立时抓捕。

就在薛怀安发愣的当口,傅冲一抱拳,道:“崔大人,这人是在下杀的,薛大人身上连剑都没有佩,怎么能说是他杀了人?”

“哦,那么就请两位都和我一起回千户所吧。”

傅冲冷冷一笑,道:“笑话,我傅冲犯了什么王法,此人是抢劫我银号的抢匪之一,刚才我若不出手杀他,就死于他枪下。更何况,这样的恶徒原本就人人得而诛之。”

崔执负手站在船头,神色莫测如暗礁潜伏的静海,道:“傅大侠,所谓‘恶徒原本就人人得而诛之’是哪家的王法?这‘恶’是谁定的?你可是交出了证据来证明这人就是抢匪?退一步,这人就算是抢匪,没有刑部或者大理寺的裁定,谁说他就罪该至死?再退一步,就算他罪该至死,谁给你的权力执行裁决?”

傅冲被崔执问得一时语塞,微微带着怒意说:“好,这不是王法,是江湖道义,今日傅某就是在此快意恩仇,你当怎样?”

“哼,傅大侠可知道韩非子为何说你们这些游侠是国家的蠹虫吗?因为国家的律法,就是被你们这些人搞乱的。不过是功夫比寻常人俊俏些,凭什么别人的罪与罚、善与恶要由你来判断?天下可以拿刀剑之人,要是都以为自己就是正义化身,可以如你一般快意恩仇,要有多少冤魂枉死在这江湖道义之上?”

崔执说到这里,颇有些不屑地看了看薛怀安,说:“薛总旗,枉费你是堂堂锦衣卫总旗,竟然知法犯法。”

薛怀安听了崔执的话,一改刚才吊儿郎当无所谓的态度,低眉稍做思考,说:“崔总旗的意思我明白,我等执法,自然要以律法为纲。但是,崔总旗觉得,这律法就一定能做到不偏不倚、天下公平吗?假使一个恶人,明明作恶多端,却拿不到他半点儿证据,崔总旗就要放了他?”

“正是。没有证据,薛总旗为何说这人作恶多端?因为他恰巧出现在罪案现场?抑或他长得凶恶?还是曾与你有私人恩怨?”说罢,崔执轻笑一声,口气略带讥诮地问,“薛总旗,律法并非能判定善恶,也没有绝对公平可言,但是,这就是你我要维护的东西,你不是到了如今的位置,都没有这样的自觉吧?”

薛怀安的确没有这样的自觉。

一直以来,令他所着迷的是在那些散乱的蛛丝马迹中寻找真相的乐趣,以及将罪犯抓获时除暴安良的心理满足。在这样的乐趣与满足之后,他自以为也维护了律例。如今崔执一句一句问话逼压过来,薛怀安只觉得心上一阵又一阵迷茫,仿佛忽然失掉心里一直存在的某块基石,一时连思考的方向也无从寻觅。

沉吟好一会儿,薛怀安才从纷乱的思绪中回神儿,道:“崔总旗,既然如此,你抓我一个人回去便好了。虽然我手上没剑,但是我可以借剑杀人,也可以把凶器扔入水里。”

“薛总旗,这可由不得你,这里所有人要一并带走。”崔执说完,示意身边的锦衣卫上去抓人。

傅冲见了立时要抽剑,薛怀安却大叫一声:“傅兄,不可。”

随即他转向崔执说:“崔总旗,我们跟你走,还请崔总旗看在同朝为官的分儿上,不要伤了和气。”

崔执见薛怀安似乎是服软的意思,也不好不给面子,遂吩咐舵手侧船,让二人上来,又吩咐人将那小艇和渔船拖着,一并往港口而去。

帆船才一靠岸,薛怀安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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