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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似的男生,又不禁板住脸,淡声问:“今天收到了几封情书?”
戚映还真的认真地想了一下,跟他比出三根手指。
季让差点气笑了:“你记得还挺清楚。”
戚映这才察觉他好像有点不开心,嘬了嘬棒棒糖,拉住他衣角。
季让停下来,偏头问:“做什么?”
她拉开自己的书包,从里面掏了一封粉色的信封出来,然后笑眯眯递给他。
季让眼角狠狠抽了下,不情不愿地接过来,前后看了眼,信封上还有淡淡的香气,连粉色都显得暧昧,他气得太阳穴突突跳:“干嘛?要我帮你拆情书?显摆啊?”
戚映眨眨眼,拿出手机打字说:这是我写的。
季让一愣。
她又说:写给你的。
刚才还看上去特别碍眼想两把撕了的粉色信封,突然就变得可爱起来。他低头看看手中的信,手指有点紧。
现在眼角也不抽了,太阳穴也不跳了,之前无处发泄的闷气也散了,低低的声音显得紧巴巴的:“你……你没事给我写信做什么?”
戚映歪着小脑袋,嘴里还含着棒棒糖,笑得好甜。
她低着头乖乖地打字给他看:因为岳梨说每个人都会给喜欢的人写情书,我没有给你写过呀。
给喜欢的人。
写情书。
他是她喜欢的人。
她给他写了情书。
她,跟他告白了。
这么自然,好像喜欢他这件事,已经在她心里生根发芽,住了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