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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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她用拇指与食指比了指甲盖大小的距离:“真的只有那么一点点。”

紫袍公子略略挑眉,把“常胜将军”遗体扔进蛐蛐笼,跟在他身后的一位随侍连忙接过笼子,另外一位随侍递上干净的锦帕。

玖珠见对方慢条斯理的用帕子擦手,在荷包里掏了掏,掏出一块碎银子。想了想,觉得这块银子大了点,扔回荷包继续在里面掏来掏去,终于找到一粒更小的银粒,快步上前塞进紫袍公子掌心,又以最快的速度离他几步远。

“好大一块银子。”两指捻起比指甲盖还小的银粒,紫袍公子感叹:“姑娘好生大方。”

玖珠也舍不得银粒子,可谁叫她没带铜板出门呢。

“小意思。”强忍着心疼,玖珠扭头不去看对方指尖的银粒:“这是给蛐蛐的丧葬费。”

紫袍公子随侍捧蛐蛐笼的手,在微微颤抖。但他是敬业的王府随侍,绝对不能在主子没开口之前,露出任何情绪。

“行吧。”紫袍公子把碎银粒随意揣进腰间:“依姑娘的意,我一定会让常胜将军风光大葬。”

“那个……”玖珠朝紫袍公子福身行礼致歉:“对不住。”

虽不是有意,但这蛐蛐确实被她不小心捏死了。

怪她见的世面少,不知道京城里的人,会专门养蛐蛐当宠物。

“罢了。”紫袍公子翻身上马,接过随侍递来的马鞭:“本就是会死的玩意儿。”

他扬起马鞭欲走,忽地转头看着玖珠鬓边的金枝缠花钗:“你是哪家姑娘,我以前不曾见过你。”

玖珠乌溜溜的眼睛看着紫袍公子,磨蹭着小碎步,退到自家马车边。

京城里男孩子怎么回事,一言不合就问女孩子姓甚名谁?

注意到小姑娘的动作,紫袍公子轻啧一声,这谁家养出来的小姑娘,天真成这样。待日后嫁了人,还不得被婆家人欺负成包子?

玖珠见紫袍公子也用“兔子即将被烧烤”的眼神看她一眼后,才挥鞭离开,终于确定了一件事。

有问题的不是她,是整个京城的人。

“妹妹。”明存甫抱着几本书过来:“走,我们回家。”

“嗯。”

坐上马车,玖珠捂着荷包心疼:“六哥,我刚才不小心捏死了别人家的蛐蛐,陪了一笔丧葬费。”

“什么蛐蛐?”明存甫知道京城一些纨绔子弟,喜欢养蛐蛐,以斗蛐蛐为乐。

“主人叫它常胜将军。”

“什么?”原本还懒洋洋地明存甫瞬间坐直腰杆:“常胜将军?”

整个京城,除了荒唐的宸王,谁还敢给蛐蛐取这种名字?

“赔、赔了多少?”他咽了咽干涩的喉咙。

“赔了这么大一块银粒呢。”玖珠伸出自己的小拇指,比了指甲一半的距离。

明存甫瞬间松了口气,这么便宜,肯定不是宸王的常胜将军。

据传宸王花了近百金买下一只蛐蛐,还为它取名常胜将军。如果真是这位殿下的蛐蛐,妹妹身上那点银子,可能只够葬蛐蛐几条腿。

几日后,玖珠正在家中陪母亲喝茶,就见父亲神情凝重地走进门。

“发生了何事?”沈氏随口问了一句。

“都是些朝中小事。”明敬舟勉强一笑,端起沈氏面前的残茶喝了两口:“今日有人在朝堂上奏,想让陛下立储,怀王与齐王呼声最高。”

“陛下呢?”沈氏取了一块糕点递到明敬舟面前。

“陛下大怒。”明敬舟在桌边坐下,就着残茶把糕点吃下,扭头看女儿。

玖珠疑惑看他。

“唉。”明敬舟叹息。

其他王爷都有人举荐,唯独女儿的未婚夫,文官憎武将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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