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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刀口舔血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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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爷子一听,来了兴趣,急忙问道:“你小子就别在和老头子卖关子了……

直接说需要什么东西吧!”

余大郎将他想到的猎狼方法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古时,有一群猎人,每到冬天食物匮乏时,便会狩猎野狼。

他们并不和狼群正面交锋,而是设下陷阱诱捕饿狼。

方法很简单,将尖刀刀柄固定在地上。

在锋利的刀口上涂满鲜血,用冰雪覆盖住。

野狼嗅觉灵敏,可以闻到冰雪下,掩埋的血腥味。

它会误以为冰雪下有受伤的小动物,便会用舌头,疯狂的舔食刀尖上的鲜血。

极寒天气,会冰冷麻木饿狼的舌头,令它失去味觉,分不清舔食的是猎物的血还是自身的血。

最后会因为失血过多,被冻死在陷阱旁!”

这种原始的狩猎方法,也是余大郎无意中想起来的。

至于能不能行,就只有天知道了!

胡老头是个急性子人,听完余大郎的狩猎方法,感觉这事有搞头。

马不停蹄的赶回村子,借来了几把尖刀。

余大郎将家中的老母鸡杀了一只,取鸡血涂抹在锋利的刀口上。

现在天气寒冷,没一会儿功夫。

刀尖上就覆盖了一层厚厚的血痂。

余大郎与胡老爷子二人怀里各揣着一竹筒热气腾腾的鸡血,拿着准备好的尖刀,匆匆出了院门!

二人带上苍猊犬,警戒四周。

在牛头山脚下,设置了七八处的尖刀陷阱。

为了引诱野狼上当,余大郎还特意在陷阱上方覆盖的冰雪上洒上一层浅薄的鸡血。

这样血腥味就能随风飘荡,在林子里快速扩散开来。

二人设置完陷阱就匆匆离去。

临别时,相约第二天早上一起来查看收获。

狗蛋儿和胡小宝并没有留在余府过夜,而是随着胡老爷子一同返回村里。

现在下山的饿狼,并没有将牛家村纳入狼群狩猎的范围。

村里人多,暂时还是比较安全的!

余大郎的宅子,孤悬在外,在狼群狩猎领地的边境范围。

院子随时都有可能被狼群围攻。

胡老爷子不知道余大郎哪来的勇气,敢在村子外,独自面对狼群。

他思虑再三,感觉还是将孩子带回村里比较好!

余大郎没有挽留对方,主要是他不想自家的秘密曝光出去。

以他现在的实力,还真没把几头野狼放在眼里!

至从他弄明白无名功法的修炼方式以后。

每次修炼前,都会将家中的人参切上几片吞服下去。

这样修炼起来事半功倍,修炼进度愈发的明显。

如今他单臂可举两千多斤的重物,而这只是负重,并不是爆发。

若是余大郎全力爆发,至少可以打出万斤以上的巨力!

这样的实力,对付几头恶狼,实在是有些小题大做。

就像人们常说的:“杀鸡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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