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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今夜雨下的很大。
下雨的时候,舞阳城外的破庙总是最热闹的,路上过路的行人,无处避雨的乞丐,都会来到这里相聚一堂,那些行人们若是没有点儿防备,一定会被这群乞丐抢的一干二净。
今晚也不例外。
破庙里面聚集了整整十七个人,绝大部分都是乞丐,只有一个例外。
这个人没有带伞,看样子是来这里避雨的,关键还是个穿着整齐丝绸衣服,白白净净的小后生,虽说提着一柄宝剑,但在这些乞丐眼中,那些都不算什么,他们唯一在乎的,就是这个家伙身上有多少钱。
这个人就是风九离。
他很熟悉这间破庙,有很长一段时间,这里都是他的家,所以一进来,他就挑了整个庙里最舒服的地方坐着,闭上眼睛听外面的风声雨声。
他太了解周围这群乞丐的想法了,因为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也是个乞丐,甚至周围这群人中,他认识的足有五六个,只是现在的他,不再是那个穿着破烂,永远脏兮兮的乞丐,所以他们没有认出自己。
这也难怪,就算是跟自己最熟的老周,如果突然间见到自己这个样子,也很难相信他就是风九离吧。
“一,二……七,八……”他在数数,数数是为了计算这群乞丐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动手,对于谁先动手,他倒不是很好奇,因为最先会出手的,必然就是那三个刺头,向来如此,没有什么好意外的,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这群家伙的耐心有没有好一点,倒是不太清楚。
他还刚刚数到十五,那三个人就动了,他们比自己想的还要没有耐心,如果是自己,起码也要等到敌人睡着,最为松懈的时候。
风九离嘴角微微上挑,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就那么静静地等着。
“兄弟,混的不错啊,这一身衣服,要值不少钱吧。”大头笑着说。
大头的头并不大,相反他的头还很小,比常人都要小,但是他打架却很厉害,以往但凡有人讥讽他的头小,他就会把那个人打一顿,久而久之,大家就开始叫他大头,慢慢的,竟是连他的名字都忘记了。
风九离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剑柄,笑着说:“南边儿百花谷产的缎子,一匹布卖八两银子。”
“八两!”
“嘶——”
“八两……这么多啊。”
“能买多少个馒头……”
……
听了这话,周围之人也是忍不住开始议论,八两银子,足够他们什么都不干吃上一整年。
可是这却只是眼前这个人身上的一件衣服。
风九离也觉得讽刺,寻常百姓人家一年的开销,都抵不过这皇宫里面一个下人的两件衣服值钱,而皇宫中像他这样的人,保守估计也有个三五千,更不要提那些娇贵的后宫佳丽和皇亲国戚,即便燕国之人病死饿死无数,他们依然拥有着这人世间极致的享受,不曾减少半分。
“够了!”三只手说话了,三只手是小偷的意思,这个人也的确是个小偷,做乞丐的,会些偷东西的手法并不奇怪,可是三只手却不一样,他长相憨笨,又高又壮,看起来就像个傻子,单看长相,没有人会觉得这样一个人是一个小偷,所以他偷起东西来无往不利。
三只手瞧着风九离,冷哼一声,阴测测的说道:“这位兄弟,我看你的衣服确实不错,能不能借我穿两天?”
“呵呵,我兄弟看上了你的衣服,我就不抢了,不过兄弟我最近手头有点儿紧,能不能把你的钱包借我一下?”说这句话的人叫冬瓜,和长相没有关系,在这三人之中,他长相最为普通,之所以叫他冬瓜,是有一年,他从一个人家的地里偷了一个二十多斤重的大冬瓜,一个人两天就给吃完了,自拿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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