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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强者逃罚,谁其畏威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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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匿其籍,今侵坐赃论,责令其归还侵没之外,倍偿其赋,再收罚其等同于侵没之田,归为官府。

江氏、郑氏等族,侵坐赃论,追罚不等!

也就是豪强除了要把侵吞的田籍交换给目标,还要加倍补偿这些年损失的赋税,同时在从豪强名下的田产中,征收相同数量的田籍,归为官田。官府会将这些官田,租给或者授给无田百姓。

政令一出,乌程县豪强无不愤慨,这意味着曾经兼并的这些豪强,不仅分文未得,还要加倍的缴纳财富。仅是布帛,他们这些大户就要缴纳上万匹,粮草共计万余石。

这个处罚结果,就连隔壁吴县豪强都有所耳闻,纷纷为之震惊!

上万石粮食和上万匹绢帛,这真不是一县之豪强可以拿出来的。

因为豪强手中真的没有这么多的生产资料。

说个违反很多人刻板印象的事情。

很多人习惯性的将封建王朝周期归咎于土地兼并。

这个也不去详探是否如此。

但至少有两个王朝,灭亡不是因为土地兼并,而是政治治理崩溃。

第一个,毋庸置疑就是大明。大明离后世实在是太近了,总共才四百年,还不及两汉的长度,所以各种各样的资料随便可查,实在是诬赖不了大明。各种黄册、鱼鳞册记载的情况而言,大明的土地兼并情况并没有常人印象中那么高,甚至从万历十年开始,到明朝灭亡,土地兼并的程度越来越小,土地分配趋于分散化。哪怕顾炎武也得承认,直到了崇祯中,缙绅富室最多不过数千亩,无贱价之田,无盈万之产。

大明究竟因为什么灭亡的,也是众所周知。西北年年、年年干旱,陕西大灾不断。东南又征收不上来商税。是治理上的崩溃。后世设想的怎么在大明避免神州陆沉,也都是从改革宗室、税收等方面着手,没有几个人会到了大明还在考虑土地兼并的事情。

毕竟经过大宋的不立田制,“富户连亘数路之阡陌,岁入号百万斛,则自开辟以来未之有也”。大明已经深刻了解允许土地流通的好处。所以才有在日本大名都得吃野菜的时候,大明已经实现了白米饭自由。

第二个,那自然就是大汉了。大汉灭亡的原因非常清晰,几乎是共识。就是汉末税重,再加上灵帝的乱搞,各种苛捐杂税,导致饿殍遍野。

而关于大汉亡国之论,就算是当世大政论家仲长统,再怎么愤世嫉俗,也只是感慨豪族之奢靡,比如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妖童美妾,填乎绮室;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

但他《损益篇》总结汉室兴亡得失,也只认为财富分配不均,而没有苦于土地兼并。相反他也承认,今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

中地未垦,也就是中田以下,没有人去种。

这其实跟如今孙策治下情况有些类似,由于人口不足,豪强、百姓都抢占良田。

豪强们之所以隐匿人口,招纳宾客,维持部曲,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要组织生产。

可同样,他们的生产规模也同样受制于人口,田地规模不可膨胀到数千顷。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几户人家才隐匿了乌程侯府八百多户人家和六千多亩良田,还留下了近一半的人口和田籍。

他们也是很精明,兼并的时候也是挑的良田进行兼并。

这一下处罚他们布帛、谷粮皆数以万计,可谓是责考盘剥了。

就算是豪强之家,如鲁肃,储存个几千石粮食也非常可观了。

数户人家一时间是倾仓刮底,抵卖家资,借遍亲朋故交,才凑齐了罚没所需的绢帛和谷粮。

其凄惨之状,吴县、阳羡等地豪强无不心有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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