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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袁尚大婚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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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完结后,因为水平不行,肯定不会有啥完本感言之类。这里感谢一下一直看到这里的读者们,谢谢大家了。

暂时还不会完结,还有几万字,但后面打仗的内容会很少了,就算打仗,也是温馨的,没啥血腥和你死我活,其余内容几乎全部都是日常,都是类似于之前曹植,孙绍,刘琮在吕布家生活的日常文,以及每一个书中出现人物的结局,都会写出来,不喜的可以弃了。

作者在这里感谢每一位陪伴至此的知音,虽然不舍,但是,是时候说再见了。)

听到吕布要将他和黄月英的儿子承嗣到诸葛亮的名下,严氏,貂蝉,甄宓虽然不能理解,但是也支持他的决定。

吕布在她们心中的地位,不仅仅是夫君,更是神祗一般的人物,无论吕布做何决定,她们都是绝对的支持。

只是严氏和貂蝉有些奇怪,这么多年来跟吕布朝夕相处,吕布是什么时候结识过一个才华横溢的少年儿童的呢?

想来,应该是当年严氏刚生下吕雯不久,无法跟吕布逃难,吕布单身逃出长安,将家小托付于他人那段短暂时间,诸葛亮救了吕布吧,只能是这个解释了。

不但严氏和貂蝉这么想,听闻有人救过吕布的其他人,都猜测是那段时间,诸葛亮救过吕布。

可是如果是这样,那这个少年那时候才十岁,如果真有胆识救吕布,这少年的早慧程度,就有点耸人听闻了。

可以对比一下天下有名的神童孔融,他在十六岁时救过同样走投无路的张俭,结果事不机密,送死了自己的哥哥。

而十岁的诸葛亮救了吕布,不仅天下人不知,连自己的家里兄弟姐妹都没有一个人知道,此等神童,已经远远超出了孔融了。

难怪吕布称其道德高尚,才冠古今。

可以想见,一个十岁的少年,能被吕布这样近乎圣人的人,称为才冠古今,道德高尚,此少年该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一时之间,诸葛孔明之名,传遍了天下。

刘备听到这个说法,立刻觉得自己疏忽,对不起吕布,不管怎么说,都不能让诸葛孔明就此消失于历史长河中。

于是刘备在朝会上,请追谥诸葛亮为侯。

刘备事先未和吕布商议,吕布听到刘备的奏事,赶忙表示反对。

此时已经是郎官的诸葛瑾三兄弟也坚决推辞。

诸葛瑾言道,“诸葛亮救过武王,乃私事也。武王已经谢过我二弟,又赠送家财于我三兄弟。朝廷谥法,乃是国之重典,岂有以私事论功劳者?”

刘备心中不禁暗自赞叹,诸葛瑾真乃君子也。

刘备说道,“不然,自古以来,大功莫过于救驾。武王虽非人君,然而天下之人皆知,武王乃天下第一等圣人,于大汉天下,有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将倾之大功。若无孔明,则无武王也,若无武王,又何来今日大汉之兴隆。

孔明实乃汉室之大功臣,追谥孔明,合乎礼法。”

诸葛瑾依然推辞,弟弟已经离世,当然由他来代表二弟,“正因为武王乃是天下第一等圣人,更不该追谥诸葛孔明。

臣料想,当年孔明所做,很可能不过是收留了武王一段时间,而且这时间还不算长。换成他人,可能早忘了这段故事,只有武王实诚君子,才将此事当成了救命之恩。

我等接受武王馈赠,已经是受之有愧了,若追谥孔明,岂不是愧对这十数年来浴血奋战,舍身忘死的无数将士。”

刘备跟诸葛瑾一番争执,吕布反倒不好插嘴了。

因为吕布既然已经将诸葛孔明树立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如果自己代表恩人推辞爵位,有忘恩负义之嫌。如果赞同,又有公器私用,用国家恩典来为自己报私恩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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