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92节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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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也不过是“留一个活口”。

上辈子的时候,方来来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心里其实住着一只猛兽,那个猛兽看见了鲜血会激动,没有战争则会变得萎靡。

因为当初他的老师就是这样调|教他的,时时刻刻都有战斗,时时刻刻都有胜利,只有这样才能催着他不断的往前走,并且毫无畏惧。

他像是一个被人精心打造的战争机器,靠着心里的恨与怒,他撑过了所有的考验,终于从老师的手里被打磨彻底,才换来了回归部队之后的扶摇直上。

在那样的人生中,他没有什么可流连的,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颂的--也许原本有,可是这辈子他遇到了路俏,就知道自己的上辈子简直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所有人都不该以战争为荣”这是路俏身体力行告诉方来来的道理。

他以为自己不会懂的,或者懂了之后也不会放在心上的,可他低估了自己的心,心会软,会疼,会觉得自己的祖奶奶一生峥嵘,最让人觉得敬佩的不是她的战功赫赫,而是她现在还能蹲在街边吃一碗热乎乎的牛杂。

只是这些感悟也好,感动也好,都不能撼动他的本性--那个自私自利,渴望争斗、渴望鲜血的枭雄。

幸好,重生之后他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就遇到了路俏,而路俏却是与他的本质属性完全相反的一个人。

路俏要的是克制,无限的克制,那种就算把自己变成泥巴也要又软又平不耽误别人别人往上走,让别人踩在自己身上而毫无怨言的克制。

这样的克制不是因为她太弱而是因为她太强,并且她自己深知这一点。

这样的路俏在方来来的眼里就是个傻子,可是因为她是路乔,因为她是方来来的偶像,所以方来来让自己去接受这样的做法。

压抑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像路俏,是方来来无意中在做的事情。

偏偏这一群人,激发了他骨子里面的凶性。

远处那第九个人,已经打算撤离了,他六枚子弹打出去,却没有一枚命中了自己的目标。

那一枪又一枪不仅误伤了同伴,更是把他自己的勇气都打没有了。

他面对的那个根本就不是人,分明是一个恶魔,甚至比恶魔还要可怕。

此时方来来的身上已经沾满了别人的血,可他并没有停下来准备,这八个人中,已经有四个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另外的四个想逃却不能,想死也很难。

他就像是在玩弄着老鼠的猫,懒洋洋的伸着爪子,就把这些老鼠,送进了一个可怕的地狱里。

在这些人心理防线被突破的尖叫声里,他硬生生的踩断了一个人的腿骨。

他的手上高举着一把匕首,那匕首的尖,正对着一个人的脑袋,以他的力量,以这把匕首的锋利程度,下一秒,这个人的脑袋就会被这把匕首生生的捅烂

会有四溅的鲜血,会有白花花的脑浆。

会有这些人彻底崩溃掉的精神。

会有……

什么都没有

一只兔子。

一只又肥又胖,米色的兔子。

一只又肥又胖米色的兔子,用它又粗、又短、肉乎乎的看起来很好吃的腿蹬在了方来来的脑袋上。

另有一只白色的兔子,一对尖尖的牙已经咬在了方来来的手指上。

一个女人的手上抱着两袋兔子粮,她穿着再普通不过的衣服,站在再普通不过的街道上,长发披散得有一点凌乱,说话的语气也十分的随意。

“哎,那谁,打架别下狠手,不然你祖奶奶肯定得揍你。”

方来来看着她的身影,却睁大了眼睛,顾不上自己身上挂着的两只肉兔,他猛地向卿微所在的方向扑了过去。

“趴下!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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