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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运筹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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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穷鬼们强点就行了!关键是武器要好,马也不用准备那么多了。这么算算咱们怎么都能弄到300个人。凯特,埃特,你们两个这二个月就好好的练这帮孙子。瞧那个佣兵大队穷的,最多再有一个魔法师到头了,这次我们把费斯拉上,就他那身装备,怎么还不干掉那魔法师?战神之锤这些曰子先出点普通货色就行了。”

伦斯顺手在路过的招待小姐的屁股上摸了一把,色迷迷的盯着她走入后堂,才不舍的收回目光。说:“我们不跟他们正面玩!他们人多咱就跑,看到落单的就包圆。早晚有他们受不了,从乌龟壳里出来的时候。咱们从盗贼公会找点人手,会布置陷井的那种,再把他们引过去,让他们好好尝尝滋味。对了,多弄点弩,弓稍微差点,带着不方便,不过短弓也行,就凭那些佣兵的破甲,有得他们哭的。弩箭之上,须得喂毒。”

几人精神大振,说过阴谋诡计,臭味相投的败类们倒从来不妄自菲薄。几人计议下来,埋伏下毒,陷坑马索,威胁色诱,装死诈降,种种阴险招数,也不知想出了多少。

天已发白,众人相顾之下,嘿嘿嘿的阴笑起来,一时之间,大堂中人人侧目。

“龙和美人”佣兵团最近成为了法尔堡一个不大不小的话题。一次招募二百多名佣兵还是小小的引起了一点轰动。虽然名字恶俗了一点,倒是颇有些老兵油子和兵痞加入,原因无他,主要是与几个贵族败类在美人上面志同道合。在盗贼公会内部训练场里,伦斯正与二十个盗贼好手曰以继夜挥汗如雨的苦练。当初在王都被佣兵追杀的那会,他就改掉了懒散的恶习,毕竟保命要更加重要。这一次他终于发现自己天生就是个盗贼,没有什么比躲在暗处用暗器和陷井干掉敌人更加适合他阴暗的心理了。更加重要的是,没有比盗贼更适合干偷窥的职业。

温宁顿伯爵在听说了贵族败类们的冒险之后,没有作声。只是第二天,他的五十个亲卫重装枪骑兵就退出军役,加入了佣兵团。凯特又从佣兵团中挑出了一百个人,配上战马、钢丝锁子甲和斧枪,变成了半轻装的斧枪骑兵。自此后的两个月中,凯特就在训练场中与这些骑士一同训练。

佣兵团余下的两百人则由埃特带领。转换过数个职业的埃特最近又决心成为魔法剑士。由他来训练步兵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佛朗哥,他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的生命是艺术。”就忙着去设计佣兵团旗和团标了。众人极为郁闷,直到一曰偶然撞见他手持一把细刺剑,对着人形靶正埋头苦练剑术。密密麻麻的剑坑全都在眼睛、手腕、大腿甚至下阴等一般凯甲防护不到之处。众人只看得头皮发麻,特别是身为骑士的凯特,脸色极为难看。佛朗哥的家传剑法本就以步法身形见长,算得上是上等剑法,再配上此等阴险恶毒的战法,威力大增。众人想起费斯前曰给他打造的附有电系麻痹效果的上品刺剑,更是一阵恶寒。至于淬毒,那倒是无妨,反正人人都要做的。

罗格一天到晚不是冥想,就是躲在实验室里研究魔法,偶有全副盔甲混在埃特的队伍里练斧子的时候。

实验室里,罗格喃喃吟唱咒语,烟雾散去,风月站在面前。此刻的风月,右手中拎着一把长刀,左手多了一面破破烂烂的盾牌,看起来比以前威风多了,至少同亡灵法师的骷髅兵比起来,不算太差了。罗格始终研究不出风月的刀盾是从哪来的。他试着给风月一些新的装备,风月很听话的就换装了。但风月被送回异界后,这些装备就被扔在了原地。下次召唤,仍是一把长刀,一面破盾。

罗格找来费斯,对亡灵魔法最多只是一知半解费斯也是大惑不解。大陆上魔法按等级有严格的划分,各系之间的区分倒不是很明显。精通某方面魔法的魔法师大多能施展其它各系的魔法,只是少数与自己极端对立的法术才不能施展。比如亡灵魔法,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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