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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拂过,吹落一地杏花。
我站在杏树下,任凭那些白色花瓣落在我的脸上,好像是不凉人的大片雪花,其中带着些许的芬芳。
那些美丽的花瓣甘愿掉在任人践踏的泥土之上吗。
“元初,吃饭了。”
额娘的声音在耳后响起,我回眸,额娘站在门口,挥挥手示意我过去。
阿玛和大哥二哥到了发俸禄的日子,今天的伙食就提高了不少,羊肉水晶饺子,鸡丝黄瓜,糖醋藕合,珍珠鱼丸,还有一大碗冒着热气的鸡肉火腿汤。
三哥还在当值就没有回家吃饭,在长辈和三个哥哥动筷后,我高兴地夹起了我最喜欢吃的饺子,蘸了蘸胡嫂上月新酿的杏子醋,一口下去,满面红光,汤汁绕舌,齿间留香。
阿玛笑道:“你看你,还是个小孩子的模样,明年就要选秀了,容秀都开始学习礼仪了,而你还整天没个正行,就知道看花看草。”
我嘴里嚼着饺子,突然被噎了一下,咳嗽了两声,含糊不清的说:“容秀姐姐是因为有个弟弟才成熟,而我是家里最小的,像个孩子一样不也正常。”
说完话我才知道我犯了忌讳,嘴里吃东西说话是不敬,我战战兢兢的把肉咽了下去,心虚的瞄了一眼阿玛。
阿玛的脸色果然不好看,眉毛立着,随时要跳起来。
“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嘴里有......”
“嘴里有东西的时候不要说话!”我学着阿玛的语气说道,“那你和我说话的时候我正吃着呢,你是要我把菜咽下去和你说话呢,还是立刻回复你的话呢。”
阿玛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真是把你惯坏了。”
四哥伊坤泰轻笑了一声,劝道:好了阿玛,元初今年才十二岁,和她计较这么多做什么,元初,哥哥给你买了新的簪子,你看喜不喜欢。”
四哥像变戏法一样从袖子里拿出了一支簪子,金色的簪身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
“哇,是金蜻蜓簪子哎,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谢谢四哥,四哥对我最好了!”
我笑嘻嘻的接过簪子,簪子是纯金打造,蜻蜓身是用细细的金丝扭成的,前日陪容秀逛珍宝店时,这只簪子我看了好久,最后因为价格问题不舍的离它而去。
“你前日陪容秀出门后就一直在地上画蜻蜓形状的簪子,我猜你可能想要这个,今天路过就买了一只。”
四哥和声的说着,我心里震动,原来我小小的举动都会被家人看在眼里,这血浓于水的亲情,才是世间情中最重要的。
饭毕,大哥和二哥在说着当下的时局,四哥回房打盹,我也回了屋,把那只贵重的蜻蜓簪子放在我首饰少的可怜的梳妆盒里。
我猜测出四哥的想法,金簪很贵,平日里我和额娘的发间只插着银簪,这不逢年不过节的,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一定是为了明年选秀的事了。
我把下巴搭在手上,看着外面杏花纷纷,心中感慨着无限事。
大哥二哥三哥都已成家,而且是御前侍卫,父母不用担心,四哥比我大两岁,今年十四,明年与索绰罗氏完婚,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让人担心的,父母为了我在今年发间中也愁出了几点银色。
父亲是四品典仪,官职不高,为人清正,所以家里的条件也一般,别的官家小姐有一两个丫鬟,而我家,只有一个在府里二十多年的胡嫂,虽有显赫的祖上,但是到了父亲这一带也逐渐销声匿迹,而我没有绝世的容资,更没有贤良的品性,如若嫁到高官之家,也可做个嫡妻,但是若被选上,那么我只能溺在皇权的大浪之中。
康熙四十二年,宫里下达了选秀的名额。
我和容秀被选中,在此期间要学习皇家的一切礼仪,且不可见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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