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一章 惊变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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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北京,骄阳似火,李明躺在公寓里,懒洋洋的看着他唯一的伙伴毛头——一只毛茸茸的京巴在室内无聊的撕扯着他的臭袜子。

一年前从一家大型国有钢铁企业愤然辞职的李明,本来以为怀揣着冶金硕士的学位,在北京找一个专业对口的工作并不是太难,然而到了北京才知道什么叫人才济济,也才知道了什么叫人际网络,找了大半年的工作,仅仅靠自己的业余爱好学来的电脑知识,才在一家小型网络公司找到了一个网页设计工作。辛辛苦苦学来的专业知识居然半点也用不上,不由得使李明的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

大概毛头也觉得李明的臭袜子味道不好闻,撕咬了一阵后便上chuang爬到了李明的身边,静静的靠在李明的枕头上睡起觉来了。半年前找到工作后便和一个同样是外地的小伙子王刚合租了这套公寓,每人一间卧室,客厅厨卫公用,倒也相处融洽。不过王刚是一个外向的小伙子,长的英俊高大,所以常常身边女朋友不断。而李明自小体弱多病,身材也不是那么高大魁梧,长相也是非常一般,是那种让人见了一眼留不下什么印象的类型,至今依然孤家寡人一个,到了北京更是没什么指望,整天看到王刚带着女朋友卿卿我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偶尔一次街头看到小贩卖狗的,虽然不是什么纯种京巴,但看着小狗那可爱的模样,咬咬牙掏了半个月的工钱把毛头抱回了小窝。从此以后再公寓里总能看到这种情景:王刚和女友在客厅里边看电视边说着悄悄话,李明躲在自己的房间里边上网边逗着毛头玩。时间长了到也习惯了这种生活,李明本来就是属于那种随遇而安的性格,因此毛头就成了李明在京城里唯一的精神寄托。

今天早上起床李明就觉得身上不舒服,常年有病的李明也不怎么在意,在他的房间里常备很多药物,久病成良医,平时有病一般也就自己买点药,很少去医院,实在是囊中羞涩呀。而且李明的父亲是一个小城镇的医生,从小李明跟着父亲学了不少的医学知识,在上高中的时候还能帮着邻居扎扎盐水瓶什么的,颇受邻居大爷大妈的好评,若不是他父亲觉得当医生没什么出息,没让他报考医学院的话,李明现在已经是某个医院的大夫了。而今天也是这样的,感到不舒服后就自己找了点药吃了下去,打电话到公司请了一天病假,便赖在床上不起来了。

正当李明迷迷糊糊的又要进入梦乡的时候,床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李明懒洋洋的拿过电话看了看号码,原来是公司打来的。“知道请假了还打来电话,准没好事”。李明一边嘟囔着一边翻开翻盖。果然不出所料,电话是经理赵志刚打来的,让李明立即到公司去。

李明边洗漱边在心中骂经理:“真没人性,明知道我病了还要我马上去,不知道他怎么想的,难道公司就缺我一个人吗?”。不过骂归骂,公司还要去的,于是就匆匆忙忙搭上地铁来到了公司。

跨进公司的大门,李明就觉得气氛有点不正常,平时边打闹边工作的场面不见了,每个人都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电脑旁,就连平时最爱作弄李明的大马见了李明也是一句话没有,这是李明心中暗暗感到纳闷。但当他听到从经理室内不时传来的女人那尖锐的声音时,心头便恍然大悟了,能让大家变得这么小心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公司的老板了。

这个网络公司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名叫李凤美,虽然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和二十四、五差不多,长的非常漂亮,听说是某位人物的的小姘。靠着这位人物不知从哪里搞的资金,李凤美开了这家网络公司。平时她不怎么来公司,不过一旦来了就要闹的公司鸡飞狗跳。

她对于公司的运作一窍不通,但每次到这里都要充充老板的派头,指手画脚的管上一通。其实底下的人倒没什么,最倒霉的就是经理了。经理这个人其实很不错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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