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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学医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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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城里行医的,你既然不愿意就算了。喝完这碗酒你就回家吧,平时有时间了就来看看我这把老骨头。哎!你我相距时间虽短,可我倒是最喜欢你这个徒弟。你太聪明了,不过要记住:医术是一点点的积累起来的,经验不是师傅可以传授的,需要你在行医中慢慢积累的。来,喝了这碗酒,你就回去吧,大过年的,你能过来陪师傅吃顿年夜饭我很高兴。喝了!”

李祥仰头喝了那碗酒,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的鞠了个躬。伸手从衣怀里取出一张银票递给张宏,说道:“师傅,弟子要出门远游,不能给您老人家带酒了,这点钱您先收下补贴一下家用。”

张宏微笑着接过银票,眼睛突然就直了,愣愣盯着那张银票,完全没有留意到走出门的李祥。

张宏的妻子看他这样,急忙拉拉他的衣袖说道:“还愣什么呢?祥子已经走了。”

张宏回过神来,急忙追了出去,却见黑夜中一匹白马正尖尖的奔驰远去。他呆呆的望着手中的银票,一时还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万两白银!这够他吃几辈子的呀!

李祥骑在马上向拥翠山庄奔去,就要到庄门的时候,他跳下马居然伸手将自己的胡须拽了下来。然后伸手抓了把雪向脸上擦去。擦完后露出一张年轻的脸庞,他居然会是李明?

自从给圣手王种完牛痘之后,这个老头就坚持把杏林魁首的位置交给他了。而那些名医们开始对李明毕恭毕敬起来,这让李明非常不习惯。自己有几把刷子他非常清楚,论医术他是远远比不上这些人的,自己所拥有的只是这几千年来人类智慧的结晶。同时他真正非常佩服圣手王。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任何检验仪器,单凭诊脉和经验就能准确的诊断出黄三的心脏病,这份医术相信在李明那个时代是没有人能及得上的。而经过这次传授种牛痘的技术,使李明深深感到这个时代是多么需要先进的科学手段和技术呀!自己只是借用前人的一点经验就能拯救千千万万的大众,那么将自己所学的所有现代知识都应用到这个时代,那该给这个时代带来多大的飞跃呀!想到这里李明居然生出要济世救人的想法。他本来就胸无大志,能产生这个想法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可自己所带的药品有限,用完了怎么办?而且现代西医需要大量先进的科学检验手段和仪器,在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做到的。在这里只有传统的中草药才是最实用的。这就使他萌发了要学中医的想法。自己本来对中医就不是太明白,而且这些时间练功中对那些什么经络什么气的感到莫名其妙,看来有必要从基础学起。眼前这些人本来是自己学习的好机会,可这些人都尊称自己为医神。每每请教他们时都使他们大惊失色,连称不敢,这让他非常懊恼。于是有一天他闲逛到明杨城中看到街头的郎中铺子,不由得心头一动:何不先向他们学习呢?于是他马上开始打听这个城内的名医。打听来打听去最终打听到张宏身上,张宏本来赋闲在家安度晚年,不想再收徒了。可李明居然打听到张宏好喝一口。于是张宏架不住李明每天从拥翠山庄带来的好酒,就破例收了这个徒弟。可自己既然是杏林的魁首了,人家知道了该怎么说呀!所以他从车中找来胶水,偷偷剪掉小翠的几缕头发粘在嘴上,化名李祥开始在老郎中这里学了起来。

李明这个人虽然胸无大志、得过且过、随遇而安、性格懦弱等等等等,可以说没有什么好的、太鲜明的性格,可他并不笨呀!要不然他能考上冶金学硕士?他能仅仅凭着自学学到的电脑知识就可以在it领域找到工作?他从小没什么朋友,所以学习是他唯一的慰籍。他学起什么来就非常专心,这好象是他唯一的优点了。想当年他为了同学的一句话,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将几本艰涩难懂的c语言啃了下来。他的记忆力非常好,大学二年级就考过了大学英语六级。所以他拜张宏为师后,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将张宏掏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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