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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葫芦案中的香菱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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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已经大致弄明白了贾雨村起复之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薛蟠与冯冤争夺英莲一案,所引射的就是袁崇焕赴任后,所面对的后金,东江镇与朝鲜的问题。

此处贾雨村是袁崇焕,冯冤代指东江镇,薛蟠代指后金的王爷们,英莲指的就是大明的子民,也可以说是华夏子民。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英莲所隐射的范围还包括了朝鲜,按现在的观念不好理解,但是在当时,还是天下的观念,朝鲜属于大明的藩属国。

当时朝鲜在面对大明的时候也是自称孝子的,并称日本为大明的逆子。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贾雨村最令读者反感的一点是什么?

不是他徇私舞弊,畏惧权贵,而是他明知道英莲是恩人甄士隐的女儿,却对此无动于衷。

我们看葫芦案,也应该看到这一点,再看一下来龙去脉。

首先这个案子是拖了一年多的,并不是贾雨村上任以后才发生的,而是发生在此之前。

英莲原是甄士隐家的女儿,因为祸事导致了英莲被拐子拐去卖了。

文中通过对此事十分了解的门子之口,说了冯渊与英莲的来历。

这个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甲戌侧批:真真是冤孽相逢。】

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

【甲戌侧批:最厌女子,仍为女子丧生,是何等大笔!不是写冯渊,正是写英莲。】

这也是前生冤孽,可巧【甲戌侧批:善善恶恶,多从可巧而来,可畏可怕。】遇见这拐子卖丫头,他便一眼看上了这丫头,立意买来作妾,立誓再不交结男子,

【甲戌侧批:谚云:“人若改常,非病即亡。”信有之乎?】也不再娶第二个了,【甲戌侧批:虚写一个情种。】所以三日后方过门。

“虚写一个情种”,这里的情种谐音的是“秦钟”,前面我们分析过,秦钟隐射的是如秦良玉般忠于大明的军队。

上面这段是写东江镇来历,毛文龙九岁时,父亲毛伟病故,其母携子依弟沈光祚居住。

沈光祚是杭州名宦,万历乙末科进士,历仕开封府推官、山东布政使、顺天府尹等职,后毛文龙从军,就是这位母舅提携、推荐。

毛文龙到三十多岁时,还没有结婚,一手开创东江镇以后,立誓救民于水火,也确实拯救了很多可怜的辽民。

英莲,谐音是“应怜”,与姓氏连读便是“真应怜”。文中说“可巧,遇见拐子卖这丫头。”就是毛文龙去朝鲜联系共同出兵时,看到大量从辽东逃难来的难民,这才决定收留这些难民,开辟东江镇。

后文说:

谁晓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他意欲卷了两家的银子,再逃往他省。

谁知又不曾走脱,两家拿住,打了个臭死,都不肯收银,只要领人。

那薛家公子岂是让人的,便喝着手下人一打,将冯公子打了个稀烂,抬回家去三日死了。

“谁晓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薛家便是后金啊!后金薛家也需要这些人作为奴隶的,所以说这两家都争夺英莲。

但是相对而言,他们到冯家,一定比到薛家要好了,被后金抓去那都是做奴隶的。

书中也说了,冯渊对英莲,那是一心一意的,不像薛蟠,今日这样,明日那样的!

如此两家就打了起来,薛家毕竟豪奴强横,冯渊打他不过,要注意“逢冤”并没有被薛蟠打死,而是回家后,三日才死的,这其中的意思,还是东江镇并不是直接被后金灭的。

其中缘故,就是在袁崇焕杀毛文龙一节上,毛文龙死后,东江镇还支撑了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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