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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三年冬,四川彭县天彭山中。
冯止咽了口唾沫,气喘吁吁骂道:“这个徽狗,咱们辛辛苦苦给他砍树,还出脚力给他运到河边,才给这么点银子,这个年怎么过得好,怕是肉都吃不得了。”
“冯哥,小点声,可别让人听见,他们徽狗就是会做生意,这大江南北,哪哪都看得到他们,来咱们这多次了,又是砍竹子,又是伐大木,这次的楠木,听说是他打算运到南京孝敬哪位大人的,”程大勇对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一众汉子正喊着号子,用绳子校准落地方向,眼看大木即将倒下,远处的萧仲甫正出神听着旁边两个徽商讲话,隐隐约约听到:“建虏去岁……八贼…这蜀中路越来越难走。”伴随着轰隆一声,大木倒了,他的身体直接也被扑倒,冯止压在他身上,昏了过去。
这是刘云来到大明的第十八个年头,十八年来,他的意识一直存在于这个叫冯止的哥儿身体里,只能默默观察这个人的成长,不能做出任何行动。他看到了昨天冯止扑出去救了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被震的不轻。
冯止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耳朵响起了一声声的哥。
“哥,你醒啦”,“哥,你咋不说话?”“哥,你咋了?”
出于身体的疼痛,刘云伸手摸了下自己的后背,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的痛觉跟这个叫冯止的年轻人已经完全重合。
他张张嘴,下意识一声“幺妹儿”,本来是一个山东人,不知不觉这十几年,他已经学了一口四川话。从这一刻起,他知道,自己的思想行动语言都已经是同一个人,而他现在就是冯止。
“哥,你终于说话了,还疼不疼,昨天大勇哥,仲甫哥把你架回来来时吓死我了。”
眼前这个女娃正是他的妹妹,冯妍。
这些年来,伴随着兄妹二人的成长,他还是已经从心底把这个大他三百多岁的女娃当成了自己的妹妹。
他上一世无兄弟姐妹,知名大学高材生毕业,凭借老道的办事风格获得领导青睐,二十八岁便在某大型企业混到中层,可惜后来患了癌症。抗癌的日子里,便读历史、古文,得以获得内心的宁静,最后在他看完《小腆纪年》后走到人生终点,没想到直接穿越来到了大明。
他迅速冷静下来,本想可能在冯止的身体里一直呆着,也许冯止会死于张献忠破成都后的蜀难,也许死于各路土军阀之混战,也许死于清军入蜀后与大西军的征战。
就算都逃过去了,还有吴三桂的三藩之乱等着,怎么看活下去概率都不大。突然间自己成了这个身体的主人,还有些不知所措。
他知道,留给大明朝只剩下三年多的时间了,之后清军破江南轻而易举,反而是川云贵有了大西军与南明的合作,斗争了十几年。
他想到这里,发现来到四川也不是这么绝望了,他宁愿再次死去,但是不会给建奴当奴才,不用甩那辣眼睛的“金钱鼠尾”。
“哥,你在想什么呢?”
“我没事,就是有点渴。”
“哦,我给你拿水,对了,仲甫哥今早来看你了,从徐大夫那里拿的药,他继续砍木头去了。这砍木头忒危险,咱还是种爹妈留下来的五亩田吧。”
“种田就那么好种吗?去年刚加征练饷,现在咱家的粮食都卖了还不够交饷的,这三饷是催的一年比一年紧,我再不去做份工,咱家今年过年没得吃了。”冯止说道。
他暗暗想着:他娘的,这三饷摊派下来老百姓没了活路,不跟着流贼造反才怪。不过在明末这个乱世活下来,武力是第一保障,老百姓死的死,这带兵的打不过投降,也不失一条富贵路。战争最重要兵马钱粮,要想养兵,得有银子,那去哪里搞银子呢?
……
“银子,银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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