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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军礼服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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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太帅了!

这套军礼服是周世显亲自设计,借鉴了大明的飞鱼服,一身黑,因为布料好,剪裁得体,所以显得十分英挺。

最扎眼的胸前的绶带,金灿灿的,真金!

这套礼服穿在周世显身上,那叫一个炫酷,将他俊美的脸映衬的格外英武不凡。

“我滴娘!”

颜继祖人都傻了,喃喃自语:“潘安再世了。”

李迁在一旁眼皮直跳,讷讷道:“大人,这一身是不是……太招摇了?”

凤威军上下都是苦出身,苦哈哈的,在向下只能穿粗布麻衣,如今当了大人的兵,人人能穿上鸳鸯战袄已经不易了,什么时候穿过这么华贵的衣衫?

还把金子往身上挂,这样的衣衫别说穿,见都没见过,这是达官贵人们逢年过节才能穿的衣裳。

简直狂拽酷炫叼炸天!

周世显不由得笑骂:“没出息。”

不就是烧银子嘛,这个钱可不能省。

老子的将官,老子的兵,就要穿最好的衣衫,最酷的礼服,从此以后这套礼服就成了凤威军的标配。

可不要小看了这小小的军礼服,这是荣耀的象征。

自从有了这身衣衫,凤威军上上下下都珍如生命,也不知多少青年才俊,大明子弟,朝思暮想着都想穿上这套礼服,为之前赴后继。

这都是后话了。

崇祯十七年,六月初一。

大清早,京城十分热闹。

三天前朝廷贴出告示,说河南大捷,胜利之师已经在城外等着献俘了,如此一来,各种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看来朝廷是真的打了个大胜仗!

死水一潭的京城,渐渐热闹起来。

京城百姓将大街小巷挤的水泻不通,连生长于深闺中的女子,也羞搭搭的挤在人群中,要见证大明这几年来最大的一场胜仗。

大明太需要一场胜利了。

便是对官兵,对军头看不顺眼的读书人,也被那种全民狂欢的热血气氛感染,纷纷上街庆祝一番。

有钱便包下了临街的酒楼客栈,没钱的便一身臭汗挤在人群中,感受着京师百姓发自内心的喜悦。

骆养性威风凛凛带着锦衣卫,在大街小巷上维持治安。

“都精神着点!”

凤威军可是咱锦衣亲军呐!

锦衣卫上下一个个威风凛凛,与有荣焉。

这一天民心振奋,连挤在人群里占便宜的无赖也很收敛。

锦衣卫北镇抚司早有公告,哪个敢在献俘仪式上搞事的,尽管试试看,小偷小摸抓住了也是个死。

打架斗殴的不论对错,有理没理通通处斩!

妥妥的乱命,妥妥的欺压良善,京师里的言官清流,却识趣的将嘴巴闭紧,谁敢弹劾呀。

这个时候谁敢弹劾周世显,那就要被京师百姓一人一口吐沫淹死。

日上三竿时,吉时到了。

献俘队伍从慈云寺出发,进了东直门。

凤威军穿着崭新的军礼服,一亮相,瞬间把京城百姓震懵了,晃瞎了……这是啥呀?

周世显,李迁,颜继祖三人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前头,后面是一水的骑兵,精骑,一声黑色大礼服熠熠生辉。

这衣衫,这气派,这闪亮!

东直门内,诡异的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哗!”

很快爆发出一阵疯狂的欢呼声。

“威武!”

这身行头太酷炫了,直接将百姓的热情引爆了。

“明军威武!”

“威武,威武!”

狂呼乱叫声,响彻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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