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31节 (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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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狂,嫉妒?莫东炀忽然觉得讽刺,活了快四十年终于领略到了嫉妒的滋味了,现在想想,小兔子让他领略的又岂止是嫉妒。

莫东炀忽然醒过味来,他是不是这辈子都离不开小兔子了,如果离不开了,该怎么把她留在身边儿,貌似这个答案并不难。

苏荷醒过来的时候,觉得全身被卡车碾过一般疼,她睁开眼,看到精致的纹饰,苏荷勉强撑着坐起来,门敲了一下打开,莫东炀走了进来。

苏荷忽感绝望,自己到底怎么才能摆脱这男人,莫东炀把她从被子里抱出来:“昨儿的事揭过去不提了好不好,这个周末跟我回莫家一趟,你还没见过我们家老爷子呢,现在我们去吃早饭。”

苏荷就想不明白,昨天那样的事能当没发生吗,而这个禽,兽看上去不禁没有丝毫愧疚,反而心情很好的样子。

莫东炀是心情很好,虽然昨天折腾了半宿,可他想明白了一些事,如果离不开小兔子,不如就把她娶回家养着算了,小兔子,小媳妇儿,二合一也不赖。

兴起娶媳妇念头的大魔怪,根本没意识到小兔子脑生反骨,这会儿就一个摆脱他的念头,莫东炀切了片面包放在小兔子盘子里。

苏荷没动,直直看着他,仿佛无意识般呢喃了一句:“莫东炀你放了我好不好?”

莫东炀挑挑眉:“没用的话少说,吃饭。”苏荷飞快探手拿过旁边的水果刀,对着自己手腕就割了下去,一点儿迟疑都没有,甚至都没看一眼,仍是直直望着莫东炀说:“你放了我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红旗就琢磨像莫东炀这种能理所当然不动声色不要脸到这种程度的,也挺不容易的,苏荷让这么个人看上也真够倒霉的,他异常认同苏荷对 她丈夫的诠释,混蛋,禽兽,恶人,总之他的世界里就他自己,除了他自己现在多了个苏荷,别人在他眼里根本当不存在,所以他这么光明正大的来打扰他的好事, 要是苏荷一个也就算了,就凭苏荷跟蓝蓝的交情,就算住在他家,红旗也不会说什么,做一顿饭招待又算什么,可就多了莫东炀,红旗就觉得不那么痛快了,尤其那 男人什么都不干,跟大爷似的,坐在那儿等着,弄的红旗觉得自己成了他莫家的厨子,趁着苏荷跟党蓝在沙发那边说话,跟莫东炀说:“莫非东炀集团要倒了,你堂 堂莫总需要省着过,连厨子都雇不起了,非跑我家来蹭饭。”莫东炀笑了:“那倒不至于,不过我媳妇儿喜欢吃你做的饭,我又不放心你家党蓝,只能来盯着点儿, 免得小兔子给你老婆拐跑了,对了,排骨我喜欢吃糖醋的……”

71 七十一回

那忽然迸出的血,几乎染红了莫东炀的视线,他怎么也没想到,小兔子会在他面前割腕,反应过来,莫东炀抽出餐巾按在她的伤口上,另一只手捏住她执刀的手腕,他捏的力气相当大,大到苏荷再也握不住刀,刀掉在地上发出冰冷清脆的响声。

莫东炀看着她的眼睛,一瞬不瞬仿佛要看到她心里去:“小兔子,以死相挟的手段你认为会对我有用吗?”

苏荷目光有些呆滞,仿佛没有焦点一般,虽然她就在莫东炀手中,莫东炀却觉得,此刻的她距离自己很远很远,远到遥不可及。

他本以为她不会回答了,但她却开口了,还是那句话:“你放了我好不好?”莫东炀在她眼里看到了绝望还有冷漠。

到了这种地步,莫东炀不得不承认自己挺失败的,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养的是只凉薄的小兔子,不容易养熟的小白眼狼,可总以为自己疼着她,宠着她,早晚有一天能养熟,但他错了,小兔子宁可选择死,也不想待在他身边儿,或许,她并不是真想死,就是想用死要挟他放手。

谁说小兔子傻来着,她心里比谁都明白,以死要挟这招之所以管用,是因为知道对方在意,在意她,所以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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