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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笑,接著罵了聲。我笑笑,也罵了聲。
按照融市的規矩,家裡死了人要拉回家擺上七天,辦完頭七再火化,落葬。我有馮芳芳家的鑰匙,和業皓文商量了下,我先回馮芳芳家收拾打掃,買點銀元寶和香燭,布置靈台。我還買了個不鏽鋼盆子,買了點雞鴨魚肉,以作供品。馮芳芳的遺像我用的是她家裡客廳牆上掛著的一張全家福上的她的形象。那照片裡的她尚算年輕,笑得很開心,尹良玉可能只有十來歲。我拿著這張照片找了好久才找到一間影像店,掃描了照片,摳了圖,放大了她的樣子。
我在靈台上擺供品的時候,搞殯葬服務的人來了,是個中年男人,叫田富海,面孔有點油膩,說話倒很乾脆,人也很精神,先遞了張名片給我,接著一掃室內,說:「這些雞鴨魚肉不要,不要。」
我把雞鴨魚肉拿進了廚房。田富海說:「酒有沒有?」
我說:「只有燒菜用的料酒。「
「也可以。」
我倒了一杯,他說:「太多了。」
我要去倒掉些,他忙勸住我,說:「不能倒,不能倒,這個酒不能倒的,你喝掉點。「
我喝掉了些,他又問:」糯米有沒有?」
我搖頭,說:「等會兒我出去買。」
他說:「嗯,不急,不急,和尚找了嗎?」
我點頭,和尚是小寶找的,小寶以前在老家的廟裡吃過幾年齋飯,廟和廟之間好像擁有什麼龐大的人際網絡,他不做和尚了,但是哪裡的和尚他都認識一些。按照融市的規矩,人死了,頭七,一定要找和尚做足七天的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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