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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往店里走,简筝等了会儿,车子才来,他开门进去,里面开了空调,还有股烟味,他报了自己的手机尾号,然后在征得司机的同意后打开了车窗。
热风还是把他的脑子吹得晕眩,他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照常对着沈诩的头像发呆。
沈诩的名字跟头像两年都没换过,还是叫言言,也还是他小侄子的头像。
简筝在对话框输入:
【我在北州定居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写完就立马删除,在沈诩离开的两年里,他每一天都是重复着这样的动作,每一条被删掉的信息都是他神经里塞满的执念。
【你还会回来吗?】
在到家之前,他删除了打的最后一句话。
作者有话说:
明天见面!
为了他俩再次重逢
我二更了!
你俩好好谢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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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筝白天闲着没事就会去齐明珠店里,他一个人在家也无聊,有时候挺后悔,早知道当初面试的时候把自己的入职日期提前就好了,也不至于沦落到跑来跟一个奶娃娃玩。
他给阮知乐买的玩具到了,在周三的下午,开着车就过去了,中控台屏幕上贴了两张便签纸,一张很皱了,另一张完好无损,没什么粘性,被他用卡通的贴纸贴在了最上面。
工作日的话不愁没有停车位,简筝随便找了个位置停,店里的小伙子正在门口理货,一箱箱数着刚到的啤酒。
他还没走进去,就听着齐明珠在店里面喊:“嘉悦!晚点理,进来吃西瓜!”
阮知乐上半身穿了件白色的小短袖,屁股就裹了片尿不湿坐在桌上,手里拿了一小块西瓜,红色的汁水滴了一身,简筝不由得皱起眉。
“你怎么不给他擦擦。”
齐明珠无所谓道:“吃完再擦一样的,你也来吃,很甜,无籽的。”
“不了。”简筝把带来的玩具往阮知乐身旁一放,小家伙西瓜也不要了,伸着湿乎乎的手就去抱,齐明珠这下着了急,连忙拍了下他,嘴里还念叨着手怎么这么快,阮知乐不情不愿地重新吃西瓜,嘴里牙还没长几颗,啃了半天也啃不完,优点是还算有耐心,啃不完就一直啃。
简筝实在看不下去,拿湿巾给他把汁水擦了,顺便在他脖子底下用纸巾围了一圈,小东西没有脖子,纸巾塞进去就被黏住了,齐明珠打趣道:“我们筝筝还是很适合带孩子的嘛。”
“你连个围脖都不给他戴。”简筝神色淡淡,没忘用新的湿巾把自己的手也擦干净,“太脏了。”
“怎么没戴?他自己扯掉了,进去洗洗。”
“不了,没事。”
齐明珠打量了他一番,感慨道:“你这真不介意啊?看来治疗很有效果。”
简筝把湿巾扔进垃圾桶,“我每天最多只洗手三次,才不浪费在小胖子身上。”
齐明珠由衷替他高兴,抓着阮知乐的手就拍,“快恭喜你简叔叔。”
简筝叹口气,问:“那个人怎么还不进来,这么热的天。”
齐明珠看向外面,又喊了声名字,外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