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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韦走上前去,从蛮兵手中接过宝剑。
一接过剑,典韦便眼前一亮,这确实是柄好剑,朴实无华,但却刚硬笔直,虽未使用,但他知道这剑绝对极其锋利。
“是把好剑。”典韦嘟囔一声,转身走向秦泽,将其呈了上去。
秦泽握住剑柄,立刻感受到了一股沉甸甸的份量,剑刃虽雪白,但此刻在阳光下却泛出一股灿金色,武理也在旁看着这柄剑。
“矢志....”看着剑刃,他不自觉的念出了声。
秦泽自然也看到了这两个字,开口道:
“这剑来历不小,是金家祖上传下来的。”
“很多年前,群雄割据一方,彼此之间厮杀不止,天下动荡不安,涂炭平民,马革裹尸家破人亡的事不胜枚举,几乎是暗无天日。”
“值此兵连祸结之际,金家高举义旗,誓要休止干戈,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日子,他们自南泽起兵,带着五万子弟兵们讨伐了盘踞郎洲的【烈王】殷在野,这是一场以少胜多的战役,金家几乎是拼尽了全力,才取下朗州,可即便如此,在进了朗州城后,他们却未曾像其他军阀一般劫掠平民。”
“这一战后,金家兵马只剩下不到一万人,但在短短两个月后,他却有了八万兵马,那是朗州的人,还有赶来的天下义士。”
话到此处,武理忍不住说道:“陛下,那已是很多年前的事,即便是史官记载,那也未必属实。”
秦泽看着宝剑,抿嘴道:“可能吧。”
“这柄剑, 据说就是那时的朗州铸剑师铸造而成。”
说到这,秦泽眼神逐渐冷漠,他一剑斩向虚空,冷声说:
“矢志,是为矢志不渝之意。”
“执剑立誓,恪守不渝。”
“不过他们终究还是忘了本心,让这柄剑就此蒙尘。”
秦泽收剑,悬与马鞍上的得胜钩之上,看着阎承道:
“做的很好,杀了金唯尊,大功一件。”
“日后必论功行赏。”
“现在随我们一同回桂云城。”
阎承浑身一震,当即恭声道:
“是,陛下!”
——
明月高悬,皎洁的月色下,桂云城一片火树银花。
当然,这并非是张灯结彩的场景,在重要盛大的日子里,蛮族会以无数的篝火来表达欢悦。
正如此刻,点燃的柴薪烧得哔啵作响,炽烈的火焰在夜风之下愈发旺盛。
有腰悬小鼓的蛮族大汉有节奏的拍动着鼓皮,奏出沉闷却有力的乐声,有虽身着粗布麻衣但却格外高大健美的蛮族年轻女子裸露臂膀,长而直的腿在随着鼓声舞动,做出一个个奇异的动作。
点燃的篝火实在太多,这让她们古铜色的肌肤上渗出细密的汗水,在火光的照耀下,仿佛闪耀着光彩。
秦泽撕着手中的羊腿肉,嘴中吃着羊肉,眼中则在欣赏着这别致的风情。
“陛下,如此为您接风洗尘,还是过于简陋.....”坐在一旁的武理说道。
“入乡随俗,我觉得很好。”秦泽晃了晃手中烤得金黄,散发浓郁肉香的羊腿,“肉也很好吃。”
“那...那太好了。”武理紧绷着的脸色一下舒缓。
“你们怎么不吃?是不喜欢吃羊肉吗?”秦泽问向其他人。
这处篝火围坐了十余人,除却秦泽带着典韦许诸二人之外,其余人皆是蛮族人,皆是蛮族内管事的人,那阎承却不在其中,他伤势不轻,一回到桂云城武理便让他先去疗伤。
而此刻,典韦抱住一扇羊排啃得满面油光,许诸倒是好些,而那些蛮人们则个个正襟危坐,神色紧绷。
“吃,爱吃!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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