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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醉乡 (一 下)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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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当神棍的料,每当与李旭并肩出现于牧人们的面前时,总是能摆出一幅落落大方的姿态。所以,每天早上,当一人一狼走出营寨,四野里总是响起如山地裂般的欢呼声:“附离,附离!”

附离,在霫族语言中即是狼,又代表着侍卫。李旭既然被族长们介绍为银狼的侍卫,所以没几天功夫,他就拥有了同样的一个霫族名字,附离。而对于徐大眼,从族长西尔到普通牧人,都学着晴姨,非常尊敬地称他为先生。

为了答谢两位少年对部族的贡献,苏啜西尔不断把牧人们捕获来的猎物转赠给二人。并且通过长老们的合议,从部落的共同物资中调了十几匹马,五头母牛和七十余只羊归属于二人名下。按霫族规矩,这些牲畜不用两个少年自己管理,每天自然有部落中的青年轮番出役,把整个部落中的牲畜赶到野外去放养。至于将来收获的牛奶,羊羔之类,则由负责辎重管理的长老伯克统计,累加到二人的财产当中。

如此一来,两个少年登时跃入了部落中的富裕阶层。与人喝酒时更放得开,不时还能回赠一些礼物表示自己对主人的感谢。但是,阿思蓝等人似乎早就达成了默契,无论二人赠送什么,第二天大伙肯定会将加倍的礼物赠还回来。一来二去,反倒吓得李旭不敢再充大方了。

“附离,过几天大伙整队出去打猎,你参加么?”某天酒后,阿思蓝带着几分醉意问道。

“去,不过我的骑射之术太差,肯定会让你们失望!”李旭爽快的回答,经过十余天交往,他的突厥语有了长足进步。受周围霫族青壮的影响,个人的性格也慢慢豪放起来。

箭法差,这是李旭无法否认的事实。九叔离开后,他曾经尝试着借助九叔传授的口诀来快提高自己的射艺。结果上了马背才知道,口诀这东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艰难异常。

骑在马上放箭不比站在地上弯弓,先要过的就是在马背上坐稳这一关。用手拉着缰绳,双腿夹着马镫飞奔,李旭在中原时就可以做得到。但双手同时与坐骑失去联络,单凭膝盖和脚跟与战马交流的方式他却从来没尝试过。所以每每拉开弓,坐骑就再不听指挥。不是跑向了靶子反面,就是把李旭摔下了马背。总之,对着固定靶,百射之中他也难以蒙中一箭。更甭说像九叔那样信手而,每必中了。甚至经常是弓箭离弦后再不知去向,想要回收都找不到其踪影。

好在霫部的羽箭储备充足,并且全是为了骑射而制。看在他每天都早早起来鼓舞士气的面子上,控制辎重的伯克长老传下话来,附离学射,想用多少支箭就多少支箭。所以李旭上午领一百支箭出门,晚上只归还五十支,也没人跟他计较。

“没关系,只要你与甘罗同行,咱们带回的猎物肯定是各队人马中最多的!”阿思蓝非常信任地说道。这是李旭留在部落的第十天,加上他先前作为商人的那五天,一共是半个月光景。十二天前,在陪同李旭参加招待诸位长老的酒宴后,阿思蓝拥抱了自己的妻子。而本月妻子没有见红,这说明又一个小生命已经在妻子的腹中生根芽。

长生天恩赐下来的幸运是否与自己那天替甘罗说话有关,阿思蓝不敢猜测。但他相信,只要跟在甘罗身边,就不断会有好运落在自己的毡包中。

“出前,我会尽力提高自己的箭术!至少把射出去的箭全找回来!”李旭笑着承诺。

承诺归承诺,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相差太远。李旭第一次出猎的日子很快到了,他与阿思蓝、杜尔、徐大眼、甘罗一队,带着尾巴般甩也甩不掉的陶阔脱丝,在外边飞奔了一整天,捕获了七头黄羊,三只狐狸,还有整整一袋子肥肥大大的沙鸡。除了他自己以外,队伍中无论男女几乎每个人都有斩获。而他非但毫无所得,还多次在疾驰中掉下了马背。其中一次左腿挂在了马镫间,被坐骑拖出去二十几步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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