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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和光同尘?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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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族里流行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神选之人不以是非对错为入选标准,只以神的个人喜好为准。我倒是没把自己当成神,只不过是想有一场相对公平的交易罢了:我帮你实现部分理想,你帮我报复仇敌。

小怂倒也没有什么“没伞没靠的年轻人只能自己在雨中努力奔跑”的觉悟,他就是单纯的喜欢,单纯觉得好玩,这才参加篮球兴趣小组的。小人物之所以总是小人物,就是因为他们从未想过这个世界的内在游戏逻辑,更没有想过如何利用这套逻辑,而我也是这样的。

小怂正在六个篮球场最角落里的那个,在对准篮框的各个角度,独自玩投篮游戏,你还别说,他确实是有这方面的天赋,抛得还挺准的,用的是双手抬盆泼水式的泼水投篮法,无论3分还是2分,命中比达到90%以上。但小怂有个毛病,就是不能被别人看着抛,只要留意到有别人的目光转向自己,命中率即刻降到三成以下。

我悄然附身后,感觉更加明显,这种状态,如果有了对抗,命中就会降到一成以下。难怪这小子躲在角落里不停练习呢,就是想要练到完全纯熟,达到不受干扰的程度。其实,这也蛮有意思,做一件简单的事,日积月累,越来越熟练,一点一滴的进步,这感觉简直让人上瘾。

我忽然觉得,报复的事嘛,其实不用着急,只要和圣马锡骑士之子在同一个学校,每天都是机会。

听着体育馆内木地板传来的篮球弹跳声、投中篮框的唰唰声、鞋底在地板上跑动的吱吱声、啦啦队员们的节奏口号声……数十名少年青春洋溢,且附身让我感同身受,让我重新感受少年心性,感受青春时光,这可比报复谁重要多了。唉,我啊,我觉得自己真是个没什么出息的人呢,也太容易受人影响了,沉迷于这些小享乐中,常常就不顾及什么大局了。

不过,到底谁规定了什么是大局?

个人的享乐,个人的体验,难道就不重要了?

是啊,我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呢,这是我的人生,在被终结之前,我觉得自主决定每天的体验,才是最为重要的。

回想我的青少年,我觉得那时的我,太在意别人的目光,简直就是为别人而活的,而等到中年时,却又为了欲望而奔波忙碌,结果是什么呢……现在重新注重起生活的体验,为时不晚啊。

而且,我也还没有想好报复的方式。

要让圣马锡骑士一家,甚至连同普希曼男爵的所有家族成员,鸡犬不留,全部意外殒命,我根本不需要动用任何实体,就可以轻易做到,无非是为了掩人耳目,制造不被人怀疑的巧合,要多费一番心神罢了。

但这真是我想要的?

好像一点也不爽利,他们完全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抱歉,感到后悔,估计还会走得很安详。杀掉他们轻而易举,难的是让他们能够体会到我那时被雇凶追杀的恼火。

行吧,我也不用着急,慢慢想……哎,这小怂,这一球抛得不好,他又被啦啦队的叫声分心了,别管那些小姑娘嘛,孩子,以后你长大了,会有很多朋友的,现在应该把心思都集中在游戏里才对嘛。

我稍稍地给他清理了一下意识中的杂草,让他更加专注,这对于我来说也像是游戏,意识中的杂草总是除了又生,生了又除,像是某种割草游戏,嘿嘿,果然,有我的清理,小怂玩得越加开心,命中率快速提升,抛出,唰地入框,然后急跑过去捡球,接着再度抛出……

有的人就是招黑体质,就像长得可爱的猫狗总会让人有想抚摸的冲动,而小怂的长相和动作,就是容易招人欺凌;同样的,有的人从小就喜欢通过霸凌他人来找到自信,获到快感,中心球场的那三个正在进行对抗训练的孩子就是。我还没有附身小怂之前,就能感受到他们身上带着的满满恶意。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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