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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好友重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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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如期而至,许同早早去了火车站接人。

见到阳仔的那一刻,他除了黑了点其他一点没怎么改变,许同颇有点儿老乡见老乡的快感。

“嘿,阳仔!”许同边招手,边大步向他走去。

“哈喽,同同!”阳仔发现了许同,大声的喊道。

然后,他们就尴尬且形式的拥抱了一下。

许同还是很开心的,在异域他乡,有一个儿时曾经的玩伴一起,总是好的,至少感觉不会那么孤单。

吃饭的时候,许同问阳仔:“你怎么又想起上学来了?”

“我也没想这茬啊,”阳仔说,听着有一丝埋怨的口气:

“你知道我参加了高考,但我压根没填志愿啊,奇怪的是前几天一个通知书寄到了我那,上面讲什么大学来报道啥的,我一看就是你学校呀。然后我就打上面的电话问问什么情况,你猜怎么着,还真有这事,说是要扩大生源,所以从网上招收一些全国各地没有被录取的学生,不过还要经过一次成考,通过之后才能正式成为大学生。一听明摆着钱没挣多拉我去充数的,这哪能干。但我妈不明内幕,说你就知好吧,高中没上完志愿也没报,还有地方要就不错了,你还不愿意。非要我来,我后一琢磨,幸好你也在,有个照应,就过来了。”

许同听的一愣一愣的,有一种在听电视情节的感受。

阳仔来到之后不久,被分到了其他班级,住进了靠山的新宿舍楼。

他最终选得专业是广告设计,这也不奇怪,阳仔在我们圈里电脑技术出了名的,什么重装系统,ps构图,排版,甚至写个简单代码,给网页小游戏做个bUG啥的,都是手到擒来,对计算机还有点兴趣的。

小白自从阳仔离开之后,有段日子天天打电话来,不是咒骂就是诉苦,说阳仔不够哥们儿,上回还一块喝酒说定要双双镇守家乡,结果不久也离他而去。听意思小白似乎酒劲还没过,阳仔已经踏上了远离家乡的火车。

说过的话就像酒后吐真言,一股脑全都都呕吐出去了,什么也没留,然后说着说着就扯到了许同。

“许同你样样比我好,我知道家里这座小庙肯定容不下你,你早晚得跑出去,就是没料到阳仔也走了,现在就剩我一个。我有时候真羡慕你们啊,想怎样就怎样,可是一想到自己,我总是叹气,唉,我这一辈子估计就在这屁大的地方混死了。”

许同一时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安慰小白,在很多人眼中,许同的离开是理所当然的,但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和阳仔一样,是迫不得已的。

这是一种逃避的方式,如同在很多人眼中,小白早早辍学就应该留在家中,踏踏实实,结婚生子。

小白同样是迫不得已,在他们三个人当中,没有谁比谁好,也没有谁比谁不好。

时间逐渐趋于平静,每天都是新的,但每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除了最近开讲的素描课。

很多种样式的笔当中,许同最喜欢铅笔。

小时候喜欢,是因为它写错了,可以用橡皮擦掉重写。后来慢慢的注意到,铅笔写字与纸摩擦发出的声音—“沙沙,沙........”很动听,很有感觉。

水笔用力也会有声音,但那声音很重。用铅笔写字,仿佛是在用手轻轻的抚摸女人细腻的肌肤,柔软光滑。

素描的课程安排的很满,有些人第一次接触绘画这门艺术,所以充满了热情。

许同也看到了许许多多的素描作品,就是这种很随意的艺术方式,却包含了许多丰富的内容。这其中运用到物理学,数学比例,美学,色彩学,哲学等等,同时还要有一点创造思想,而这所有的一切一切,全部都要通过这支最简单不过的铅笔完成,许同感觉就是奇迹。

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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