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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玫瑰红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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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乌鲁木齐

在这座新兴都市的外围,一片烟波浩荡的水云热气之间,矗立着一座极其优美的旅店。

这座名为“玫瑰红”的庄园旅馆,前庭辽阔的玫瑰花园,在数百坪的辽阔碧绿草坪上,栽种着盛放的玫瑰,朵朵艳红如火,散发着馥郁的浓香,让人们还没走近,就先被玫瑰红的芬芳所吸引。

在艳红的玫瑰园之后,是一栋精巧典雅的红瓦大宅,四层楼高的雪白窗墙,在数百个窗台上都栽种锦簇鲜花,五颜六色,万紫千红,像是倾泄着这间旅店的旺盛生命力,为每个到访的旅客注入活力。

当然,来到玫瑰红的旅客们,在惊讶于荒野峻山间竟有这样的一颗明珠之余,也不会忘记来到这里的本来目的。穿越旅社的主体建筑,来到大屋后方,就会看到那里的氤氲热气,袅袅往上冒升,几十座大小不同的温泉池,正以不同姿态与面貌,欢迎新客旧宾。

玫瑰红的厅堂之中,悬挂着从各地搜集过来的艺术品与书画,尽管各式各样的艺术雕刻,令人看得神驰目眩,但真正令观赏者啧啧称奇的,还是壁梁上悬挂的那些书画。

书画并非名人所着,有些来自武炼的山水画甚至并未落款,但是一笔一画,大山长河,充满磅礴气派,下笔之人胸中似有十万兵甲,气势不凡;而挂在大厅正门口的白色大纸扇,上头“世界征服”四个浓墨大字,虽然让人看得一头雾水,可是一股潇洒狂傲的气派,犹若黑色狂龙,直欲破纸飞出,逼面而来。

就是这些细小处见精微的雅心,让玫瑰红脱俗于尘世浊流,成为西北地方的第一渡假圣地,不过除了这些外在的优势之外,还有一个隐约传闻,在路经此处的商旅间流传,那就是这间旅店的不成文规矩,无论有什么纷争与仇怨,在玫瑰红之内都得要放下,因为这里就是一个不允许纷扰出现的和平所在,如果有人要恃强破坏,那么他将会马上见识到……这间旅店的后台实在是很硬。

玫瑰红到底有什么后台,普通人不得而知,旅店里头也没有保安人员,如果要说有什么特别引人注目的焦点,那就是坐在柜台、穿着一套整齐白色制服的俊美男子。

金色的长发,很随意地梳绑在脑后;面上的金框眼镜增添了几许斯文,配上和气的微笑,冲淡了原本的冰冷感觉,可是那种沉稳、成熟的男性魅力,却让每个旅客都忍不住多看两眼,尤其是女性客人,许多甚至是以一见倾心的钟爱眼神,恋恋不舍地从他手中接过住房钥匙。

“即使不当将军,瑜兄还是可以当一个很成功的掌柜喔!不用卖温泉,你只要坐在那里笑,我们的客人就源源不绝了。”

妻子的调侃中没有妒意,这点让公瑾很安心,因为他绝对受不了那种小鸡肚肠的肤浅女性;然而,妻子对自己的zhan有欲过低,却又常常令公瑾有种莫名忧虑,这实在是一件啼笑皆非的窘事。

假使让小乔坐在柜台,或许对男性客人也有类似的吸引作用,不过公瑾绝不会这么提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接受不了这种场面。

(今年夏天干燥酷热,葡萄的收成不错,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部分枯黄,该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如果不尽早施药驱除、补强空洞,会很麻烦。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

坐在柜台后头,公瑾逐项核对帐本上的数字,脑里也进行许多盘算,这就是他逐渐习惯的新生活。

从掌管千军万马,到安于平淡营生,中间有不少的落差,但公瑾却甘之如饴,过得非常适应。以他自己的心情而言,虽然不讨厌,却也不能说喜欢这种生活,然而只要与小乔在一起,不管是做些什么,他都能感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

这样的平淡没什么不好,自己与妻子从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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