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3节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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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伯父抬爱了。”唐楠脸色好看了一些,拿捏架子装模作样的训话道:“虽比不上西方诸校,但是那开明中学也算不错了,你能考进那里,定要勤勉学习,如此方才能不坠你奉天李家之名。”

少年,也就是李景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景亮恭敬点头应是。

……

乐景丝毫不知原身继母的亲子已经来到了北平求学,并且还和南塘这个搅屎棍搅和在了一起,此时他正在忙着查看读者来信。

自《鼠眼看人低》连载以来,就有许许多多的读者来信寄向了编辑部,杨经纶帮他收纳规整后,就把其中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来信交给了乐景。乐景不仅需要看,还需要给读者进行回信。

在连续写了几封“谢谢你喜欢我的文章”之类的官样回信后,乐景拆开了一封特别的来信。

寄信人是一名妓女。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啥,我这本写的时候听歌喜欢听摇滚(…)

大概是因为内容很朋克吧(喂)

话说你们小时候看没看过一个影视剧,我忘了名字叫啥了,就记得里面有一个逼供酷刑简直就是我的童年阴影。这个酷刑就是把人捆起来,然后往他脸上一层层糊湿草纸,一层一层严严实实的糊上去,看受刑人马上要翘辫子了,就把草纸给他捅个洞,让他喘几口气,问他招不招?不招的话继续糊湿纸。

我为啥突然提起这个丧病酷刑呢?

因为这个酷刑影响了我的一生。

从那以后,我每次敷面膜,都会想起这个酷刑,特别当面膜没贴好糊住鼻孔时………简直是童年噩梦重现(泣不成声)

第16章 民国之写文(15)

【守夜人先生敬启:

先生您好,贸然给您来信,如有唐突之处还望先生见谅。

我知道先生心胸宽大,不是寻常男子,断不会轻贱于我,所以我就在这里放心大胆地告诉先生,我是如今这八大胡同最出名的名妓白芍药,我不识字,这封信是一位好心人帮我写的,有关您写的故事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不怕您笑话,我当时真是大哭了一场,为了书中死去的小妹妹百香,也是为了我自己。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就听我讲一讲自己的故事吧。

我幼时家贫,后来大旱,父亲便把我卖了,我落入风尘时比百香还小一岁,如我这般年纪的女孩在八大胡同并不算稀罕,我一个小妹妹七岁就被开了苞。我在这腌臜地方做了十年皮肉生意,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此处就不细表恐脏了先生耳朵。我想,和死去的百香相比,我是幸运的,因为我不仅还活着,还成了名妓,来往的客人都是富商名流,我已经站到了妓,女这一行业的顶点,可是人哪有千般好,花哪有百日红呢?

先生可知十年前八大胡同最出名的红牡丹身在何处?那红牡丹当初比我还红,可自从她染了那脏病后,很快就从一等的清吟小班沦落成了二等茶室,我们这个行当,一旦跌下去可比死还痛苦得多。后来我再见到红牡丹时,她已经成了最下贱的四等妓、女,也就是窑子,不拘是谁,只要给她一毛钱,就能和她睡觉,每天接客二十几位都会被老鸨毒打……再后来,她就死了,因为病重不能接客,老鸨就把她丢掉乱葬岗活埋了,也许她的尸体就像先生笔下的百香一样被野狗吃了吧。

先生,我已经不年轻了,即便现在穿金戴银,也很快就会沦为二等茶室的,百香和红牡丹的下场就是我的结局。可是我不甘心,先生我也是清白人家的女儿,凭什么要这样腌臜的死去?从先生的故事里我知道先生是同情我们这些人的,先生是把我们当做人看的。我知道先生比我这个睁眼瞎有见识,所以就来请问一下先生,我该如何才能活下去?如果离开了这个行当,我又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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