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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无常,朱鲔以为自己终于自由了,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除了邻居那个姓王的傻子让他很烦,别的都很好,有田种,有事做,虽然没有以前的风光,但生活上还好,至少有吃有喝。
过年的时候,村里杀了一只猪,大家吃的很开心,很热闹。
村里人都对他很和善。
乡保,是朱鲔现在的职位,当然没有他大司马的官职大。
可他喜欢。
朱鲔是那种热血男儿。他起义加入绿林军的原因,真的就是为了天下黎民百姓!
他以为自己能凭着手中三尺长剑,拼杀出个朗朗乾坤。
谁知道,当他春风得意时,遇到了姓耿的那个小王八蛋!
天下变了,刘玄死了。他这个大司马也没谁记得了。
现在他就是一个村里的乡保。
和他一样的还有20来人。都是当初跟随耿举围攻长安的军士。
他们现在有的已经结婚生子,在这个村里扎下了根。
“喂!老朱,走啊!二狗子他们说今天要去打猎,咱们去看看能不能打俩只大雁,给你为王寡妇提亲用啊!”屋外有个大嗓门喊道。
“滚蛋!”朱鲔怒道。
“咋,老朱你还害臊啊!老不小的人了,真没出息。”
“老子弄死你!”朱鲔拿出大刀就出了门。
王宪看着朱鲔提着大刀出来了,连忙就跑,朱鲔这家伙手上没深没浅的,自己可不吃他的亏。
“我们在村口等你!哈!”王宪回头喊。
“你站住!看我不给你好看。”朱鲔真是烦死这个王大傻子了!
“朱大哥。”一个俏生生的女人喊住了朱鲔。
“额,王家妹子。”朱鲔尴尬的把刀藏在背后。
“我摘了些桑葚,给你拿来尝尝。”女人年龄不大,看着也就16,7的年龄。挽着妇人的发髻。长的平平,但很耐看。手里拿着一个小竹篮。
“这……这可不好意思,妹子快拿回去,给你家小子吃。”朱鲔尴尬的说。
“朱大哥,对我家多有照顾,我个妇道人家也没什么,朱大哥你就收下吧。”小妇人把篮子塞到朱鲔怀里就脸红的跑了。
“哎!”朱鲔长叹,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王寡妇,16岁,男人被刘玄抓去当兵了。就是那次与耿举在函谷关一战时抓去的,之后人就没回来,也不知生死。
这些年一个小女子,带着一个男娃,生活不好过,长的又不错,没少被人打主意。还好一个村的人多少都带亲,大家照顾着还能勉强活着,没有当那半掩门。
朱鲔来了之后,就住她对门。
朱鲔是个热心肠,什么打水,耕地的活计,朱鲔就顺手帮着做了。
朱鲔倒不是贪图王寡妇美色,他朱鲔可是当过大司马的人,什么女人没见过。他就是热心肠,看不过去女人幼儿辛苦。
但寡妇门前是非多啊!
全村都传俩人关系不清楚。
王寡妇又有那个意思,更是不避讳。
王宪没少打趣朱鲔这事,其中还有点嫉妒的心理。
20多人手上拿着刀剑勾叉,人人还带着一把弓箭。前面跑着五六只大狗。
这股力量在山里几乎是无敌的。
即使山中之王,猛虎也要躲着走。
这些年,朱鲔他们没事就会在周围狩猎,几乎山上也见不到什么野兽了。这也是让村子安全些。
大家也可以吃到一些肉食。
“大家小心些,听说洛阳不少人跑到我们这了,一个个饿的眼睛都是红的,什么事都会干出来。”一个乡保提醒。当初他可是军中的一名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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