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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了他的麻煩。
不過也知林昭馬上就要成親,手頭的錢都花用得差不多了,難免心裡著急。於是在臥室的衣櫃裡,翻出他藏好的三百兩銀票。
按理來說,他與林昭沒有分家,且林昭又是他的兄長,這三百兩應當交由林昭保管。但自那日拿到銀票後,林昭都沒有與他提起。
林啟之前就曾與何安然商量過,還是打算把錢交給林昭。別的不說,林昭之前能拿出所有的家底給他蓋房子,自己若是不聲不響地將這三百兩銀子留下,未免太忘恩負義了。
於是,等林昭愁眉苦臉回家時,就被林啟塞過來三張銀票。
他剛開始未反應過來,下意識接起後看了看,又立馬還給他,說道:「給我作甚,成親了給你夫郎去。」
林啟把銀票放在桌子上,說道:「別人家不都誰當家誰管錢嘛,難不成以後讓我當家?」
林昭想想他之前的敗家行為,默默把三張銀票拿遠了些。心裡也明白了他的意思,是說他們沒有分家,這錢該他拿著。
他沉吟片刻,之前確實覺得這錢是林啟賺來的,他拿著不合適。不過林啟說的也有道理,他們又沒分家,本來因宅子離得遠,他就擔心兩人成親後,沒有現在親近,若是錢財上也分開,那與分家又有什麼區別。
於是便從三張銀票中拿了一張出來,說道:「行,那就將這一百兩就算是放入公中,之後咱倆賺了錢都將三份中的一份放入公中。」
林啟想了一下,點點頭同意了。有這一百兩,足夠他們兄弟二人成親時花用了。
他與林昭兄弟和睦,而另一邊,劉盛在鎮上托人給劉昶、劉均寫了一封信後,寄了出去。第二日便去了劉家,告知他爹娘,自己要入贅王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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