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训导法则_50 (第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饶院长有时候会跟他说起捡到他那天的事情。那是罕见的超强台风,一路开疆拓土似的,从东南沿海一直往西南方向移动,最后消失在四川。巨大的台风圈经过贵州,带来了持续一天的强降雨和劲风。

饶星海对这些事情兴趣不大。或者说小时候还是很感兴趣的,福利院里的小孩子睡觉时都会互相问,“你觉得你的爸爸妈妈是什么样的”。饶星海当然也会参与到这些话题里,但是大家都不带他玩儿,因为他是“哨兵”。

哨兵是什么东西,饶院长讲不清楚,饶星海自己也没法解释。这儿很少见特殊人类,或者应该是有的——沈春澜心想,贵州的南部是半丧尸化人类出没的地方,甚至已经建立起非常完备的半丧尸人自治区域,这是前几年联合国特殊人类权益保护协会公布的白皮的一笔——但这些特殊人类不会轻易出现在人们面前。

饶星海就这样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光。他竭力让自己融入周围人的圈子里,竭力消除自己身上“特殊人类”的标签。

他想变得平凡,变得普通,成为芸芸众生之中毫不特殊的一个。

这倒和我不一样。沈春澜心想,他小时候非常想证明自己的特殊。

但是饶院长总是要强调他的不一样。“星海以后是要去做大事情的”,饶院长会这样跟他说。他长得很高,窜个头特别快,六年级的时候已经比同龄人高出大半个头,站在孩子堆里,有种鹤立鸡群的格格不入和倔强。

饶星海那时候为了让自己显得矮一些,合群一些,总是驼背走路。这个坏习惯是饶院长强迫他改正的。“星海要做大事情,行动走路要像样。”她习惯猛拍饶星海的背。

谈起饶院长,饶星海的话明显变多。他会比划着自己当时和院长的身高差距:“我12岁,已经和她一样高了。”

别别扭扭的小孩子饶星海长大了,初中的最后一年,院长问他要不要去北京读书。北京的一所高中到这边招生,点名想找具有体能优异的哨兵。

饶星海于是来了北京,在这儿度过了三年,考上新希望,和沈春澜碰面。

沈春澜以前去过饶星海的家乡——如果那确实是他的家乡的话。他记得那是个很安静、很潮湿的小城,不算太热闹,方言他也听不懂,但人们对他态度非常好。沈春澜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是来支教的老师,同时还因为,他长得顺溜白净,看起来是个乖学生。

当时是大二,沈春澜躺在床上掐指回忆:正好是他和聂采互殴一顿并结束训导之后的那个暑假。

那时候饶星海正准备上初三。

他们差了这么几岁。

沈春澜不知道当时的饶星海是什么样的,但估计也是个讨人厌的、很欠揍的刺头学生。

今天的训导,他用袒露自己秘密为交换代价,从饶星海那里得到了一些重要的讯息。这是饶星海信任他的信号。

结束训导之后他推着没修好的自行车往宿舍的方向走,走到半途发现饶星海跟在自己后面,拿着一个小布丁冰棒慢悠悠地吃,还问他要不要。

“……你是不是走错方向了?”沈春澜提醒他,“学生宿舍和教师宿舍不在一条道上。”

“我送你回去。”饶星海说,“今天辛苦你了。”

沈春澜疑窦丛生:“不用,你走吧。”

饶星海:“我悄悄跟着,不打扰你。”

沈春澜:“……”那样更可疑了。

他只好放慢脚步,和饶星海并肩行走。

“训导时候说的事情,无论是我的,还是你的,我们都把它当做彼此之间的秘密。”沈春澜说,“我相信你。”

“相信我就不会说这么多次了。”饶星海嗤地一笑,“从离开学院到现在,你已经说了三遍。我会保守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共度岁月长 快穿:当深情男配拿了男主剧本 废材三小姐,我的夫君是阎王 斗罗:开局教皇祭天 末世吸血使 星河璀璨[娛樂圈] 岂是寻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