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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正到了第五十四天的时候,此时罡风回穴,黑潮狂涌,几乎要把玄元控水旗连他本身都吸入地穴之中,最是至关紧要,金铭钧正小心地变换灵诀,忽然感觉到山岭那边过来一人,顿时心里吃了一惊,莫非是有人看我在这里祭炼宝物,赶来趁火打劫的?他一边祭炼不停,暗地里把攻敌护身的宝物都准备好,只要那人一但露出歹意,立即先下手为强。
哪知道那人过了好半天,才走出不长一段路,而且不会飞行,只用双脚翻越山岭,这才知道是个普通的凡人,心里暗自好笑,自己太过紧张,再用神念略一探查,见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穿着打扮倒似乎是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只是上好布料做成的衣裤全都被树枝荆棘划得破烂不堪,手臂大腿都剐得鲜血淋漓,一双靴子也磨得露出脚趾,被鲜血染得暗红一片,很显然是磨起的血泡都破裂了。
少年背后挎着包袱,手里拎着长剑,满脸都是疲惫至极的神色,但当看到了金铭钧,顿时惊喜兴奋得不得了,忍着脚上的疼痛,顺着山坡,咬牙飞跑下来,这荒山野岭的根本没有道路,他刚跑几步就被绊倒,一路乱滚,沿途不断在树杆岩石上乱磕滥碰,狼狈万分,却是丝毫不管不顾,等到了坡底,立即起身连滚带爬地往这边急赶。
金铭钧皱了皱眉,心中暗想:我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吗?上次被一个李玉玉看到,就爱我爱的要死要活的,这次竟然又来了一个男的!这般不顾性命地往这里跑,心中不禁有些小小的得意,有了点做天王巨星的感觉。
虽说这点路途,对于金铭钧来说,一跺脚就到了,但实际上山间荆棘密布,杂草丛生,那少年还是跑了大半天才到跟前,他哪里知道此时正赶上罡风回巢,阴煞归穴,直接就被一股疾风卷着往洞穴里面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