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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师父叹了口气,看了她一眼,那是一个很惋惜的神情。
于是她就说,没关系,我现在可以去学。
她自己买了学生的书,去学着读书写字、算数。
她觉得知识是有用的,哪怕去卖盒饭也要会加减算数,不然收钱都收不明白。
再后来她上了成人夜校,她在成人夜校里也是学得最快最聪明的那一个。
这些年,她靠自己的脑子、靠自己学到的东西,靠自己的勤劳努力赚了很多钱,比母亲当初要把她卖给张瘸子多得多的钱。
可能是因为当初在村里的时候,他们从来不会发现她的聪明,哪怕发现了也不觉得这能卖到更高的价钱。
女人笨一点对他们来说才更好,太聪明的就会逃跑了。
随着她年纪的渐长,周围想要给她介绍对象的声音越来越多了。
她是通过朋友介绍和唐文良认识的。
唐文良戴着一个眼镜,看起来很斯文,脾气也很好。
他的父母早年因病去世了,家里就他一个,算是孤儿,他问她的家里情况,她想了想说,我也是孤儿,无父无母的孤儿。
唐文良给她的见面礼是一盒护手霜,外国牌子,看起来很贵,她用不上,她的手干惯了粗活,用不了这么好的东西。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唐文良提了一袋雪梨给她,说上一次听到她咳嗽,觉得雪梨能润喉,让她多吃一点。
她都不记得和唐文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咳嗽过。
她从来没被人细致地关心过、在意过。
小时候她发烧生病了,母亲并不管她,那时候她还小,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她大夏天会冷得发抖、但头和脖子又滚烫。
别说咳嗽一两声了,就算是鼻涕挂在嘴唇上,母亲也不会管她。
她和唐文良第三次见面,唐文良请她去了西餐厅吃饭。
她没去过这种地方,在那之前她根本不知道怎么用刀叉,但从进餐厅到入座的那短短几十秒,她就观察到附近那些人吃饭的动作、拿刀叉的方式还有种种细节了。
这些并不需要她刻意去做,她好像天生有这样一种能力。
唐文良反而刀叉用得有点磕磕
绊绊,他说自己是第一次来,从前也没有来这里的想法,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他和她见过面后,每次途径这里,脑海里冒出来的念头就是要带她来这里坐一次。()
那天约会结束,唐文良和她一起散步消食,他们走在路边,遇到有人卖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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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花的小姑娘走上来,对唐文良说:“帅哥,送给女朋友一朵玫瑰花吧。”
唐文良红了脸,低着头,从花篮里挑出了一朵郁金香。
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收到花。
她人生的第一束花,第一次礼物都来自于唐文良。
从小到大她都没有收到过任何礼物,哪怕是一件新衣服、一双鞋子,她所有的东西都是拣着别人不要的、穿旧的。
她接过了那朵郁金香,听到唐文良说“郁金香的花语是聪颖能干”。
唐文良是一个文化人,读过大学,工作是坐办公室的,文化人说话就是不一样,还会说花语。
什么是花语?花也会说话吗?
她收下了那朵花,回家插在了矿泉水瓶里。
她认真养着那朵花,直至那朵花枯萎。
他们第四次见面是在网吧,唐文良听说她在学电脑打字,特意给她下载了一个练习打字的小游戏,游戏里她扮演逃犯,被警察追捕,打字速度决定了角色的行走速度。
她学东西的速度很快,一个下午速度就快到能追着警察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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